专利侵权|丹阳市盛美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与童先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9
裁判要旨: 1、涉案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设计特征,均体现在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中,而正是这些区别设计特征,使得涉案专利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明显区别于现有设计,也即这些区别设计特征是涉案专利的创新之处,其相较于涉案专利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整体...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9
裁判要旨: 1、涉案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设计特征,均体现在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中,而正是这些区别设计特征,使得涉案专利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明显区别于现有设计,也即这些区别设计特征是涉案专利的创新之处,其相较于涉案专利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整体...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原审判决采纳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涉案专利有效的决定,对申请再审人恒金源公司提交的现有设计抗辩的证据不再进行审查,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8)民申字第824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由于“脚踏板”类产品整体形状差别不大,一般消费者会更加关注相关部位的具体设计。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的上述区别,对于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显著影响,二者不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民申字第258号 再审申请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外观设计的判断主体是对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状况具有常识性了解的一般消费者。对于开关类产品而言,开关通常由开关面板、按键和后部的电器部分组成,购买者在购买开关时会看到开关的各个部分,但并不意味着各个部分都会对产品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通常情况下...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 1、本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具有美感的创新性工业设计方案,一项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可识别性创新设计才能获得专利授权,该创新设计即是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通常情况下,外观设计的设计人都是以现有设计为基础进行创新。对于已有产品,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01
来源:超凡知识产权 案情要点 从已公开的外观设计证书可知,本案异议人为该外观设计专利的设计人,虽其并非专利权人,但作为设计人,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其对外观设计中的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图文部分享有著作权,系该作品的著作权人,而他人抄袭外观设计专利中构成作品...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29
来 源 | 知产力 作 者 | IvesDuran 10月1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公布第30261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宣告第201230402349.X号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全部无效,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原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29
来源: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会员 作者:陈 静 2016年10月20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简称普利司通)诉被告北京永兴基业轮胎有限公司(简称永兴基业)、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盛泰集团)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26
来源 | 上海知产法院 案例编写人丨徐燕华 裁判要旨 在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对于功能性设计特征应当不予考虑,但在实践中对于何谓功能性设计特征争议较多,也无明确统一的标准。本判决的突出意义在于对功能性设计特征作了正确的界定,并提供了判定一项设计特征是否属...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24
作 者 | 卓 锐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要旨】 涉案专利为变化状态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控侵权产品不能通过操作发生形态变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专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