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备受关注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诉合肥某医疗设备公司及多名前员工侵害技术秘密一案,经二审审理,最终判决侵权方向美亚光电赔偿经济损失1.98亿元。本案由天禾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陈军律师及其团队主办,成功维护了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优势。该案涉及美亚光电自主研发的“口腔CBCT”(锥形束计算机断层扫描)相关核心技术。美亚光电自2008年起立项研发,于2012年成功推出国产化口腔CBCT设备,打破了国外长期垄断。公司主张,多名前员工离职后加入竞争对手某医疗设备公司,并将其在职期间知悉的多项涉密技术信息非法披露、使用,用于该公司的同类产品快速研发、专利申请及生产销售,严重侵害了美亚光电的商业秘密。
案件审理过程复杂且历时近六年之久。一审法院曾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技术信息的非公知性及同一性进行多次鉴定,最终认定美亚光电主张的12项技术秘点中,有11项构成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且侵权方存在非法获取、使用及通过申请专利导致部分秘密公开的行为。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美亚光电的诉讼请求,但未全额支持其赔偿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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