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对侵权行为贡献率的问题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6-01
外观设计专利权对侵权行为贡献率的问题 来源 |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案例1:深圳市将者科技有限公司诉东莞市慧衍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案号:(2015)粤知法专民初字 第1229号 【裁判要旨】 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应当限于侵权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6-01
外观设计专利权对侵权行为贡献率的问题 来源 |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案例1:深圳市将者科技有限公司诉东莞市慧衍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案号:(2015)粤知法专民初字 第1229号 【裁判要旨】 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应当限于侵权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5-22
来源 | 德锦知识产权 我国目前判定外观设计侵权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的“整体比较、重点观察、综合判断”的“整体比较”侵权判定标准,判定的重心是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是否让一般消费者发生混淆。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丰富和...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5-21
作者 | 罗云律师 现有技术/现有设计抗辩,基于专利有效,一般情况下尽管被控技术方案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但被控技术方案与专利申请日之前的一项技术方案相同或等同,但不构成专利侵权。笔者之前已对不侵权抗辩做了阐述,今天就现有技术/现有设计抗辩进行简要分析。 一、现有...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5-21
近日,专利律师接待了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被告的咨询,笔者通过法规、案例搜寻,就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抗辩观点进行了整理,以供大家参考(笔者并非专业理工科毕业,因此可能无法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请各位海涵)。 业内人士都知道在专利侵权案件中,作为被控侵权一方的抗辩理由包括以下...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5-21
来源 | 佰腾专利巴巴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在步骤上也可以采用三步走。即: a: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所谓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5-13
来源 | 知识产权那点事 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引起了律师界的关注——“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这一新规激活了一部被遗忘已久的行业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并现行有效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5-11
作者 | 李兆岭 导读: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人很困惑:同属于专利权,为什么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方式不一样?同样困惑的另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禁止他人“使用”行为,而外观设计并不禁止他人“使用”呢?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发明(包括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保...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5-08
典型意义:设计特征体现了授权外观设计不同于现有设计的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人对现有设计的创造性贡献。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未包含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设计特征,一般可以推定二者不构成近似外观设计。设计特征的存在应由专利权人进行举证,允许第三人提供反证予以推翻,并由人民法院...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5-01
裁判要旨 本案涉及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外观设计专利的设计特征和功能性特征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体现了其不同于现有设计的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人对现有设计的创造性贡献。如果被诉侵权设计未包含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设计特征,一般可以推定被诉侵权设计...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人们愈来愈强烈地感受到设计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标志,设计师及其设计活动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桥梁,理应受到社会法制的规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在《伯尔尼公约指南》一书中指出:“鼓励社会创作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基本先决条件之一。”纵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