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商标侵权 第36页

他山之石

粤皖采蝶轩商标之争的七大法律问题

yang 发布于 2015-12-21

  广东中山与安徽合肥均名为“采蝶轩”的两家企业,在各自地域范围内经营10余年后,中山“采蝶轩”于2012年9月对外宣称,安徽“采蝶轩”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采蝶轩”商标的行为,构成对其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随后,中山“采蝶轩”董事长梁某与总经理卢某将合肥采蝶轩商标3家公司诉至安徽省...

他山之石

亚环锁业商标侵权案 最高院认定贴牌加工不侵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2-11

  浦江亚环锁业有限公司与莱斯防盗产品国际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审查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民申字第164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浦江亚环锁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浦江县火车站站区。   法定代表人:寿学...

他山之石

在后商号与先商标相同并不一定构成商标侵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2-08

  【裁判要旨】   解决在先商标权与在后企业名称权的权利冲突,一般应综合适用保护在先合法权益、诚实信用及利益平衡原则等,不能绝对地以在先商标权人的利益作为唯一的衡量因素,而是需要对相关主体的利益进行适当的限制与约束,依法保护各类经营者的利益。   在后合法善意使用字号的人,经过...

他山之石

微信公众号名称被抄袭 商标未注册险遭败诉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2-07

  来源:北京朝阳法院   运营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是由原告尚客圈公司运营,于2013年6月推出,有一定知名度,有媒体进行过报道,2014年8月订阅者即达到60万人。此后,一公司更名为“为你读诗”公司并运营手机App“为你读诗”,另一公司首善文化公司则推出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客...

他山之石

北京法院支持玫琳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诉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2-07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国玫琳凯公司诉河北省昌黎更好酒业有限公司“玫琳凯 MARYKAY”商标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经法院审理认定,“玫琳凯”和“MARYKAY”经过美国玫琳凯公司的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已成为化妆品商品上的驰名商标,昌黎公司申请的“玫琳凯 MARYKAY...

他山之石

小米e贷惹商标侵权官司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2-06

  认为“小米e贷”使用“小米”商标,构成侵权,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把“小米e贷”网站经营者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00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米公司诉称,其于2013年在第36类商品和服务上获准注册了“小米”、“MI”、“XIAO MI”三个商标,核...

团队文集

商标权共有人单独实施许可效力问题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1-29

  文/陈军、杨轶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版权及商标权。不同种类的权利均可共同所有,共有状态时,共有权利人能否单独实施许可,专利法及著作权法均有明文规定,具体如下:   《专利法》第十五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

他山之石

法院为何在蒙克雷尔商标侵权案中满格判赔300万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1-27

  经过30余年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人民法院也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勇于创新,既脚踏实地,又放眼世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但是,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仍然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有效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的挑战,二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挑战。对于前者...

经典案例

商标侵权|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与砀山县华强置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1-21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皖民三终字第0012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砀山县华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砀山县。   法定代表人:章惠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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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之法律责任

admin 发布于 2015-11-19

  1、 民事责任。   商标侵权属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依民法及商标法与有关规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这是侵权人首先应承担的一项民事责任,只要有侵权行为的存在,那么侵权人都必须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商标权人因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