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安德阿镆有限公司与临曹体育用品(上海)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6
裁判要旨: 1.根据修订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告指控的前述行为并非该法所规定的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根据该法第二条的原则性条款判定被控行为是否侵权。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对混淆行为这一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兜底性规定,原告指控的被告侵权行为属混淆行为。新...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6
裁判要旨: 1.根据修订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告指控的前述行为并非该法所规定的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根据该法第二条的原则性条款判定被控行为是否侵权。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对混淆行为这一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兜底性规定,原告指控的被告侵权行为属混淆行为。新...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0-30
毕业院校: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学位(知识产权研究方向) 执业资质:律师 专利代理师 首批安徽省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编号:12012017120600006)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 执业经历:上海卢湾区人民法院、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56003333 主要荣誉: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