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不正当竞争 第14页

经典案例

不正当竞争|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15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粤03民初170号   原告: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R。 法定代...

他山之石

用竞业限制协议防范企业核心员工离职违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01

作者 | 苏 琰 马 圆 中规知识产权认证 【条款解读】 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是员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能够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雇佣关系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同管理和约束职工,员工也依据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根据标准6.1.3条款,企业可以通过合...

经典案例

不正当竞争|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追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5-31

裁判要旨:1、所谓特有,即足以使某一商业标识与其他商业标识相区分的显著特征,故特有名称应当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特有性的实质在于区别性,而非使用在先。特有性不是根据使用在先获得,而是根据使用情况在后取得。使用在先固然是认定特有性的重要外在因素,但并非充分要件。特别是对于固...

他山之石

商标权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混合案由处理方式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5-30

作者 | 史凡凡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之外的,其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知识产权专门法有规定的,适用专门法。只有在专门法未作出规定时,才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补充性保护。 案 情 1998年11月21...

他山之石

新反法下商业秘密诉讼举证责任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5-26

作者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陈健淋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诉讼主张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违反相应义务就要承担败诉的责任。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原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商业秘密权利人,主要由权利人证明商业秘密权利基础和侵权行为的存在,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

他山之石

计算机软件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时秘密性的证明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5-25

作者 | 陈志兴 来源 | 知产法大匠 计算机软件可以以著作权和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但两种权利的法定构成条件不同。 在(2016)沪行终738号行政判决书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由于法律保护目的不同,同一软件获得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定条件与其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法定条件不同,前者可能...

他山之石

经销关系结束后仍将他人标识登记为企业字号进行商业使用构成侵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5-19

作者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蔡伟 裁判要旨 经销商在经销关系存续期间将生产商的商标登记为企业字号并进行使用虽然有正当理由,但这种使用只是基于二者存在共同的利益关联这一特殊关系,并不会使经销商的企业字号具备区别于生产商的商标及字号的独立的识别作用。在经销关系终止后,经销商未经权利...

他山之石

从中建商标案看商标与企业名称权利冲突问题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5-19

作者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唐蕾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建筑公司)诉中建环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建环球公司)侵害其驰名商标“中建”的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下称“中建”商标案)。 该案中,中国建筑公司作为“中建”商标的权利人,主张中...

执业案例

团队案例|法国轩尼诗与珠海菲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5-17

案       号:(2011)合民三初字第00068号 承办律师:陈军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裁判要点 1.注册商标本身具备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即使与被诉侵权产品标识具有一定差别,仍会让相关公众误认为二者存在关联关系。 2.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

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历年指导案例知识产权篇大全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5-04

第一部分:专利篇 ☞ 指导案例20号: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3年11月8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 知识产权 侵害 发明专利权 临时保护期 后续行为 裁判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