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案例 第3页

团队案例|斐珞尔贸易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南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8-02

案       号:(2018)浙01民初2853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均为洗面仪,属于相同种类的产品。经庭审比对,被诉侵权产品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均整体近似为中间厚边缘薄的圆形饼状体,前侧较平,后侧向外凸出的弧度较大,底端为一个近...

团队案例|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雨山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8-02

案       号:(2015)皖民三终字第00067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被控侵权产品采用滑动摩擦的接触方式,即在门框的左、右内侧的地板上设置滑轨,对应于滑轨在滑动框的左、右外侧面的上、下部位安装滑块(或称之为滑条),滑块在滑轨上以来回滑动的方式,实现滑动滑板砖...

团队案例|安徽一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祝涛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7-26

案    号: 一审:(2018)皖01民初110号 二审:(2018)皖民终576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后,是否全...

团队案例|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与安徽兆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7-20

案       号:(2017)皖民终659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本案二审法院认为,兆尹公司称“由于真心公司不予配合故导致未能验收”需提交证据加以证明,且即便是真心公司不予配合,兆尹公司亦可通过公证、提存等方式证明己方已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故不支持兆尹公司的诉请。 ...

团队案例|安徽兆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中科邦略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7-12

案       号:(2016)皖01民初504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开发项目的完成与开发项目验收合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项目完成并不能得出项目必然合格的结论,因此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应对工作汇报与验收报告高度重视,明确约定。在实务中,开发者应准确记录软件的开发进度及最...

团队案例|张为民与黄山市黟县宏联竹制品工艺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7-11

案      号:(2016)皖民再18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适用《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具有追溯力的时间点。确定该时间点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应是社会公众均可公开得知的具有对世性的时间点;二应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点;三应是...

团队案例|集成一体的电火花堆焊修复机接线柱专利无效宣告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7-11

案     号:第3070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决定要点: 如果现有技术证据已经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且该证据的申请日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公开时间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后,则该证据构成本专利的抵触申请,本专利的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相关法条: ...

团队案例|合肥掌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凯岩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7-05

案      号:(2017)皖01民初454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1.行政管理方面具有可责性,并可能因此承担行政法上的一定不利后果,但不必然导致当事人运营网站产生的权益的丧失。本案,李胜路运营网站未办理审批手续,后李胜路将网站(以及APP)交由原告运营,本案一审...

团队案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联卡贸易有限公司等侵害注册商标权专用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8

案       号:(2018)皖01民初1379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本案中,联卡贸易公司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与北...

团队案例|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芜湖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1

案      号:(2018)皖01民初1532号 承办律师:陈军、杨轶 裁判要点: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也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从使用方式与使用效果来判断是否是突出使用,本案,涉案学而思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