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文集 第25页

涉外商标案件审理中的道德劣势心理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在裁判一些涉外商标案件时,有的法官似乎自觉或自觉地受到了“道德劣势”心理的困扰,尤其是涉及一些认定是否构成不正当搭车、恶意抢注及其他涉及撤销注册商标的案件中,空间如何认定不及如何认定不正当意图的权重等,有时受道德劣势心理影响,不能正确把握法律标准。或许在首先劣势心理的影响下,...

商标近似判断的三类原则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商标近似是法律概念,而非简单和事实判断。从法律意义上,商标近似至少有三种情况:   一是比对的两上商标均不具有太高的知名度,对此通常按照音、形、义等自然因素进行整体的比对,这种近似更接近事实上的近似。   二是比对的两个商标具有旗鼓相当的较高知名度,且通常都具有深厚的使用背景...

法院如何审查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一般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标准,如果申请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诉争商标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的,仍应认定其属于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虽在申请时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经不是通用名称的,则不妨碍其取得注册。【参见最高院“散列通案”】   在认定是否属于通用...

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行政案件中的违法商标使用行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在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行政案件中,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商标使用是否能够认定为商标使用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康王”商标行政案件中持否定态度,后来又在“卡斯特”商标行政案件中持肯定态度,先后的态度有所调整。之所以有如此变化,笔者认为商标法第44条第(4)项的立法目的在于激活...

商标案件司法审判中对诚信原则的适用问题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商标司法审判中,对于法律已设定明确的法律标准或者界限的领域,公序良俗或者诚实信用原则只能在该法律标准界限的具体把握中发挥指导作用,更是在法律界限之内行使裁量权的重要指南,而不能用途突破该法律标准或者界限的依据。   诚实信用不能作为标签到处张贴,不能简单地作为口袋,而应结合和...

商标法第31条中的在先权利范围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对于明文列举的权利以外的利益,只要有保护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均可以在懂事权益之下进行保护。这种精神具有普适性。权利无非是法律保护的利益,商标法第31条规定的在先权利完全可以照此理解,可以解释为除该法(但不限于该条)特别列举之外的所有民事权益。   如“哈里。波特”、“Harry...

抢注他人商业标识对商标法31条“一定影响”的认定影响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在常州诚联电源制造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常州市创联电源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06)行监字第118-1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明确了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并列,涉及的是撤销商标注册的...

如何理解商标法第41条3款及实施条例29条中的商标注册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依照商标法第41条3款及实施条例29条规定享有撤销申请权的人,归根结底是商标权的权利人。行使撤销权的资格是附随这种利害关系的,而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的商标注册人就当按照权利人的含义进行解释。倘若法律措辞不周延,需要澄清法律含义甚至填补漏洞,而不能将错就错地进行荒谬的理解,否则...

如何理解商标法第31条中的“现有”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在先权利通常是在申请注册时存在的,但倘若此后在先权利的变化影响商标授权的,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均应考虑该事实。因为,只有最终的商标授权才涉及在先权利是否存在的最终判断。申请时存在在先权利,在此后的程序中该在先权利消灭的,应当按照情事变更原则处理,可不再以侵犯在先权利撤销争议商标。

近似商标共存协议效力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首先需要分析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究竟是商标注册制度或侵权制度的直接目标还是最终目标。如果是直接目标,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的商标注册就当受到较大的限制,反之未必。从商标法第1条规定来看,其直接目标是“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吕和服务质量,维护商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