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唐山市恒益科技有限公司诉田志新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16
裁判要旨:田志新持有原告商业秘密,原告公司的管理制度又对保守商业秘密有明确要求,在此前提下,在本院2006年5月24日到速锐公司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过程中,从被告速锐公司电脑内下载的名称为“工作表”,作者为白红星的文件应认定为原告公司的文件,结合田志新拒绝打开其手提电脑以及被告唐...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16
裁判要旨:田志新持有原告商业秘密,原告公司的管理制度又对保守商业秘密有明确要求,在此前提下,在本院2006年5月24日到速锐公司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过程中,从被告速锐公司电脑内下载的名称为“工作表”,作者为白红星的文件应认定为原告公司的文件,结合田志新拒绝打开其手提电脑以及被告唐...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16
裁判要旨:关于《超过一亿元的中国服装制造商清单》,本院认为,力克公司在原审庭审中明确确认是以15万元从第三人处购买,没有进行加工,但在二审中又主张其购买的并非现成的数据,而是与第三方进行数据整合后形成的数据。但需强调的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该清单是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15
裁判要旨:审理本案,确定鉴定范围和内容是关键。在确定鉴定范围和内容时,应该先明确原告软件中哪些内容是从公知领域不能获得,从目标程序中也难以获得的,亦即应先明确原告软件中哪些是非公知内容。鉴定的内容应首先确定软件中原告所称的内容是否属于非公知,如属于非公知的,再比对被告软件中是...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15
裁判要旨:同时根据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书、补充说明可知,被告易冠利公司的电动机用金属线材的拉拔生产工艺及生产模具所采用的技术中《新型材试作流程》、《拉丝机操作规程》、生产模具CAD文本技术图纸5张、标有“isodraht”、“易速达型材(太仓)有限...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14
合法性抗辩是商业秘密诉讼中的新型抗辩,现行法律对此未作规定。技术秘密的合法性判断,可以参照专利法。经营秘密的合法性判断,可以参照合同法。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的合法性判断的标准不同,某一主体可以取得技术秘密,未必可以取得经营秘密。 一般认为,商业秘密要具备秘密性、实用性、管理...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13
裁判要旨: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原告爱立曼公司作为商业秘密权利人指控被告共同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即负有承担证明商业秘密及侵权事实存在之举证责任。然原告爱立曼公司既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01
作 者 | 穆 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0-16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0-10
来源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近日,从省高院获悉,我院承担的省高院2015年重点课题调研《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调研》顺利通过结项。 2015年7月,经省高院严格评审,我院被确定为《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调研》课题的承担单位。课题确定后,课题组组长丁寒梅院...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0-09
来源 | 长昊律师 招聘员工时应避免侵犯其他企业商业秘密? 企业招聘新员工,而原企业雇主很快就发送律师函,拉开架势要控告对方侵犯商业秘密?这岂不是很冤?但现实情况就是这样: 我们在周末完成了一个涉及商业秘密侵权的谈判工作;我们的客户A企业在最近一批的招聘活动中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