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律师受邀到安徽大学法学院做知识产权专题讲座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05
2016年12月4日下午,也是中国宪法日,团队律师陈军受安徽大学之邀,在该校博北楼为法学院的师生们做了一场“专利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代理思路”的专题讲座。讲座过程中,陈军律师结合当下专利、商业秘密侵权的热门案件,以及自己多年来的办案经历,对专利与商业秘密侵权代理思路作出讲述,同...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05
2016年12月4日下午,也是中国宪法日,团队律师陈军受安徽大学之邀,在该校博北楼为法学院的师生们做了一场“专利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代理思路”的专题讲座。讲座过程中,陈军律师结合当下专利、商业秘密侵权的热门案件,以及自己多年来的办案经历,对专利与商业秘密侵权代理思路作出讲述,同...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3
裁判要旨:1、目标程序的判断。通过技术分析,原告的检材与被诉“E销通”软件的目标程序存在差异,以此无法由目标程序比对判断二者是否具有技术同一性,由此需要进行二者源程序的比对判断。2、通过双方源程序判断。被诉“E销通”软件目标程序是使用C++语言、基于MicrosoftVisu...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2
裁判要旨:案中陕西统率公司作为“跨时代ERP”的软件著作权受让人,已合法掌握了该项软件的商业秘密,方天公司亦认可其侵犯了陕西统率公司的“跨时代ERP”软件著作权,同时方天公司使用的软件与陕西统率公司的软件有高比例相同之处,由此说明方天公司使用了“跨时代ERP”软件中的商业秘密...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2
裁判要旨:为了解上述客户所需求产品的种类、规格、价格、供求状况等相关信息,中瑞公司付出了相应成本,经过长期、多次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在交易的习惯、意向、价格条款、交货规则、货款结算等方面均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交易习惯,上述客户已从一般的、不特定的、可以从公共信息中获知的客户群中...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1
裁判要旨:绿纽公司还要求对合同模板和价格政策按照商业秘密保护,但未能证明合同模板和价格政策符合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或具有实用性等法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其中合同模板还因对方客户的持有而显然不具有秘密性,故绿纽公司主张对该些对象按照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亦无证据支持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1
裁判要旨:安拓公司在二审期间向本院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将东信城公司软件源代码与安拓公司被诉侵权软件的目标代码进行比对鉴定。对此本院认为,由于本案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在2007年,原审法院依据东信城公司的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未查封扣押到被诉侵权软件,而安拓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销...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0
裁判要旨:五上诉人虽承认该被控侵权产品与其销售的产品两者的操作界面一致,但否认被控侵权产品正是其经营和销售的产品。由于被上诉人未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保全证据以确保其呈递给法庭的证据的真实性并锁定该证据与上诉人被诉侵权行为之间的关联性,故在上诉人不予承认的情况下,该部分证据依法不...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0
裁判要旨: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故商业秘密应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等构成要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海民初字第9764号 原...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0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一中民初字第10042号 原告北京华胜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金泰富地大厦102室。 被告北京博睿思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1310号。 被告郑...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0
来源| 云知队 编者按:本文由云知队根据2015年最高院对不正当竞争领域再审案件作出的公开裁判文书筛选、提炼、汇编而成,涉及商业秘密、仿冒行为、虚假宣传、损害赔偿、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等。供各位参考学习>>> ◤导 读◢ 1.员工在离职后仍持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