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利侵权 第24页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与上海普奇实业有限公司、王朋生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9

  裁判要旨:   1、由于抵触申请能够破坏对比专利设计的新颖性,故在被控侵权人以实施抵触申请中的外观设计主张不构成侵权时,应该被允许,并可以参照现有设计抗辩的审查判断标准予以评判。   2、进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抵触申请判断,应当将被诉侵权设计方案与抵触申请公开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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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丹阳市盛美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与童先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9

  裁判要旨:   1、涉案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设计特征,均体现在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中,而正是这些区别设计特征,使得涉案专利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明显区别于现有设计,也即这些区别设计特征是涉案专利的创新之处,其相较于涉案专利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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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深圳市邦杰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恒金源实业有限公司一案审审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原审判决采纳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涉案专利有效的决定,对申请再审人恒金源公司提交的现有设计抗辩的证据不再进行审查,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8)民申字第824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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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与珠海阳光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由于“脚踏板”类产品整体形状差别不大,一般消费者会更加关注相关部位的具体设计。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的上述区别,对于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显著影响,二者不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民申字第258号   再审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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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高仪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   1、本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具有美感的创新性工业设计方案,一项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可识别性创新设计才能获得专利授权,该创新设计即是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通常情况下,外观设计的设计人都是以现有设计为基础进行创新。对于已有产品,获...

他山之石

奥克斯与美的外观专利无效侵权案一波三折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29

  来 源 | 知产力   作 者 | IvesDuran   10月1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公布第30261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宣告第201230402349.X号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全部无效,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原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

他山之石

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案中新产品的认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29

  作者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千喜   【案号】   (2013)鄂武汉中知初字第03551号   【裁判要旨】   专利方法所生产的产品在组分、结构等方面同既有产品相比没有区别,仅是在质量、性能等方面有所改进时,不应认定该方法生产的产品为新产品,不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他山之石

普利司通轮胎外观设计专利的新仇旧恨——浅议最高院(2010)民提字第189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29

  来源: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会员   作者:陈 静   2016年10月20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简称普利司通)诉被告北京永兴基业轮胎有限公司(简称永兴基业)、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盛泰集团)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他山之石

一起空气净化设备发明专利侵权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29

  2016年10月2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达尔文技术国际有限公司(简称达尔文公司)诉被告东莞市宇洁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宇洁公司)、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分公司(简称航天通信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本案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张...

他山之石

美国的专利损害赔偿实践及启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2-29

  来 源 | 知产力   作 者 | 罗 平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基于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主张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排除其他权利带来的利益,但实践中却非常难以操作。而涉诉产品涉及数十个、上百个甚至多达几十万个专利的案件并不罕见,更不用说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