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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大小及强度与商标的显著性及知名度的关系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 分类:团队文集

  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商标,其可以获得的保护就越宽,保护强度相应就越大;反之,其保护范围和强度就越窄。如中粮公司与嘉裕公司长城商标侵权案中,法院之所以将中粮公司的“长城牌”中“长城”二字作为认定近似的参考标准,是因为“长城牌”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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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律师

毕业院校: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学位
执业资质:律师 专利代理师
主要荣誉:安徽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主任
社会职务:最高检民行案件咨询专家、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合肥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家顾问、芜湖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家顾问、中科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实践导师、安徽大学知识产权课程兼职讲师、合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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