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网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网
  • 首页
  • 陈军律师
  • 执业动态
  • 执业案例
  • 团队文集
  •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网 > 团队文集 > 正文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大小及强度与商标的显著性及知名度的关系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7
  • 分类:团队文集

  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商标,其可以获得的保护就越宽,保护强度相应就越大;反之,其保护范围和强度就越窄。如中粮公司与嘉裕公司长城商标侵权案中,法院之所以将中粮公司的“长城牌”中“长城”二字作为认定近似的参考标准,是因为“长城牌”的知名度。

上一篇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下一篇
什么是商标权的专有使用权与排斥权?

相关推荐

  • 当前技术秘密侵权诉讼实务中的疑难点问题
  • 产品销售并不必然导致技术秘密丧失秘密性
  • 天禾商秘观察004|员工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后未披露使用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 天禾商秘观察001|最高院花儿绽放公司与盘兴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团队研究 | 员工带离商业秘密行为性质研究
  • 团队研究|一文读懂荣事达的历史与现在
  • 团队研究 | 外贸行业客户信息商业秘密问题研究
  • 团队研究 | 解读最高院首起药品专利链接纠纷案
陈军律师

毕业院校: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学位
执业资质:律师 专利代理师
主要荣誉:安徽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主任
社会职务:最高检民行案件咨询专家、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合肥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家顾问、芜湖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家顾问、中科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实践导师、安徽大学知识产权课程兼职讲师、合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专家顾问

更多......

搜索

执业动态

  • 团队律师出席淮南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利侵权鉴定会
  • 团队律师出席安徽省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并做主题分享
  • 团队律师参加安徽法院系统组织的商业秘密保护论坛闭门会议
  • 团队律师受邀主持合工大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会
  • 团队律师进安徽医科大学法学院与知产专业学生交流
  • 团队律师成功代理两起复合肥高塔专利纠纷案
  • 团队律师参加全国律协会议分享专利诉讼话题
  • 团队律师应邀参加第八届皖江知产司法保护研讨会
  • 团队律师参加安徽省首届专利创造与保护研讨会
  • 团队律师与中西部律师分享律师专业化选择与发展话题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网由陈军律师创建,团队拥有专业的商标律师、专利律师、商业秘密律师、著作权律师,致力于向客户提供最为专业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 2023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网  关键字:合肥知识产权律师,合肥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商标律师,合肥专利律师,商业秘密律师,集成电路律师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0901631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