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证据保全现场注意事项

  专利侵权证据的不易取得性,决定了申请法院作证据保全成为诉讼代理工作重中之重。在这里笔者不谈证据保全申请中的专利侵权初步证据的重要性,而仅结合自身专利侵权证据保全经历,现对于该程序中所应注意事项总结如下:

  其一,主动要求陪同法官去证据保全现场,但在去现场之前,应尽可能的熟悉涉案专利说明书;

  其二,建议律师参加人数为两人,其中一人负责法官宣读权利要求书时,进行技术特征指认,另外一人负责摄像;

  其三,尽可能要求法官宣读速度放慢,以配合摄像的重点拍摄,对于可能构成等同侵权的技术特征,应全方位拍摄;

  其四,若侵权现场为使用人,则尽可能对产品设备的铭牌等标识进行拍摄像,以明确设备生产厂家,继而为后期追加被告(侵犯专利制造权之主体)提供证据。

  其五,现场若能要求侵权人提供产品说明书等反映设备结构特征的证据,应及时提醒法官予以固定;

  其六,拍摄过程中,应尽可能将所有现场参加人摄入画面,尤其是法官与侵权人。

  最后,因专利权利人不适宜参与到证据保全现场,故其多要求律师拍摄查封现场照片,以此直观照片警告其他已经或准备侵权的市场主体。但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情况来看,法院一般不会对生产类设备进行影响使用性查封,鉴于此,律师应向法院索要一份证据保全裁定(该裁定多只送达给侵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