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实用新型专利补正书?

  实用新型专利补正书主要是针对形式上出现错误的,比如,申请专利的相关材料不齐全。国家专利局会下发一个专利补正通知书,上面会有要求,只需要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需要补正的内容即可。

  应注意以下注意事项的填写: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准确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两份。

  二、补正书必须填写案件编号及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三、若补正人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本表第②、③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或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的内容填写。若补正人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本表第②、③栏所填内容应当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四、本表第③、⑤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标注。

  五、本表第⑤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六、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复审请求人应当以图为单位进行补正。复审请求人在“文件中的位置”栏中填写图片或者照片的视图名称。

  七、本表第⑧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补正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补正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补正人的应当由全体补正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

  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

  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段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回传的或公布/授权公告的说明书段号为准;

  对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替换页;

  同时,申请人应当在补正书中标明修改涉及的权项、段号、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