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声音商标注册成功

  2016年5月14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申请注册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公告完成正式发证,成为我国首例注册成功的声音商标

  该声音标识作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的开始曲于1998年7月1日正式启用,全长40秒。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商品、服务种类的不断丰富,将声音作为商标表现形式之一的优势日益凸显。例如,在看电影的时候只要听到“狮子吼”就可以很快识别这部电影出自米高梅公司;苹果、三星和诺基亚品牌的手机铃声、安装微软系统的电脑开机声等也可能让消费者第一时间锁定其代表的品牌。这些简单、易记又极具特点的声音更使其所代表的品牌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消费者熟记并对消费者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2013年,我国在最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八条中首次明确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也就是说,游戏的背景音乐、节目的片头或片尾曲、广告词、广告曲、APP信息提示音等这类声音只要符合声音商标需具备的显著性和可识别性等法定条件,都可以通过申请成为声音商标来寻求《商标法》的保护。随着我国首例声音商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的注册成功,相信还会有许多其他声音商标相继成功注册。

  来源:国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