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技术特征|飞利浦优质生活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巨天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10-15
裁判要旨 1、是否属于功能性特征的保护范围,应重点审查相关实施方式能否实现该功能。不能将说明书和附图中涉及的所有实施方式都纳入功能性特征的保护范围,更不能仅凭某一图例就简单认定属于功能性特征保护范围。 2、实施例并非孤立存在,在功能性特征的内容一般需要依赖具体实施例来...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10-15
裁判要旨 1、是否属于功能性特征的保护范围,应重点审查相关实施方式能否实现该功能。不能将说明书和附图中涉及的所有实施方式都纳入功能性特征的保护范围,更不能仅凭某一图例就简单认定属于功能性特征保护范围。 2、实施例并非孤立存在,在功能性特征的内容一般需要依赖具体实施例来...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10-05
裁判要旨:对企业名称专用权的法律保护通常只限于登记主管机关的辖区,但如果其市场知名度超出其辖区,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足以引起市场混淆,在此情况下亦可提供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从本案事实情况来看,上海高通公司虽登记“高通”字号在先,但距高通国际公司申请设立北京代表处之时不...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10-02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一般以商标申请日时的事实状态为准。核准注册时事实状态发生变化的,以核准注册时的事实状态判断其是否属于通用名称。以申请商标申请日时的事实状态为准,相关公众普遍认为席梦思能够指代床垫商品,且现代汉语辞典也将席梦思列为弹簧床垫的商...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27
裁判要旨:审查是否应当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申请人是否是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在本案中是否有胜诉可能性;是否具有紧迫性,以及不立即采取措施是否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损害平衡性,即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对申请人造成的...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2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京民终39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清华大学同方大厦A座2层。 法定代表人:陈志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德成,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24
编者按:本案二级法院均未对涉案技术进行非公知性鉴定,判决中对此也未进行任何说理,窃以为,被告方将涉案技术进行专利申请且得到授权,基于此,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是具有新颖性的,而该新颖性恰恰符合非公知性的要求。基于此,不再就非公知性进行司法鉴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民三终字第3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化学工业部南通合成材料厂。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跃龙南路118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港路118号。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20
裁判要旨: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皖民辖终4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太和县正大保健品经营部,经营场所安徽省太和县沙河东路华源保健品大厅C区121-122号。 经营者:张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20
裁判要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进行其经营活动时,应符合商业道德,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原则上,法院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适用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以防止因不适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范围而妨碍自由、公平竞争。但如果被诉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且并非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条...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17
裁判要旨:在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主题名称应当予以考虑,其实际限定作用应取决于该主题名称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对象产生了何种影响。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沪73民初278号 原告:胡涛,男,*年*月*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