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第16页

驰名商标认定管辖|太和县正大保健品经营部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20

  裁判要旨: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皖民辖终4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太和县正大保健品经营部,经营场所安徽省太和县沙河东路华源保健品大厅C区121-122号。   经营者:张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

APP|南京华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随身云(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20

  裁判要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进行其经营活动时,应符合商业道德,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原则上,法院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适用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以防止因不适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范围而妨碍自由、公平竞争。但如果被诉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且并非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条...

专利侵权|胡某与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17

  裁判要旨:在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主题名称应当予以考虑,其实际限定作用应取决于该主题名称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对象产生了何种影响。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沪73民初278号   原告:胡涛,男,*年*月*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马培德公司与阳江市邦立贸易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14

  裁判要旨:1、简要说明中未明确请求保护色彩的,不应以图片、照片中的色彩限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侵权对比时应当不予考虑。2、产品上明暗、深浅变化形成图案的,应当视为图案设计要素,不应将其归入色彩设计要素。3、被诉侵权产品在采用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之余,...

驰名商标管辖法院|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9-09

  裁判要旨:虽然苏州稻香村公司提出驰名商标认定的诉讼请求,但北京稻香村公司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成立不以苏州稻香村公司主张被侵权的注册商标是否系驰名商标为事实根据,对于该注册商标是否驰名在本案中应不予审查,故本案实质上不属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北...

平行进口店招|芬迪爱得乐有限公司与上海益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8-20

  裁判要旨:构成商标合理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使用行为是善意和合理的,并未将他人商标标识作为自己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使用;(2)使用行为是必要的,仅是在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经营商品的必要范围内使用;(3)使用行为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任何混淆和误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

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8-18

  裁判要旨:   1、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从本质上而言,是对商业标识性权益的保护。   2、在对包装装潢进行实际使用的过程中,既可以将商标作为包装装潢的组成要素之一,亦可将其明确排除在外,这完全取决于包装装潢设计或使用者自身的意愿。   3、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

不正当竞争|中国青年出版社与湖南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因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8-05

  裁判要旨:权利图书经过多次再版,持续畅销十余年,为我国相关公众所知悉,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其名称已经具有了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从而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权利图书自2010年出版以来一直采用史蒂芬?柯维的正面肖像作为主要设计元素,该设计元素占据了封面超过二分之一面积;封面右上角...

专利无效|无锡市知识产权局与江阴澄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7-27

  裁判要旨:专利行政执法机关基于有效专利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在之后的行政诉讼过程中,该专利被宣告无效,且专利权人已就无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审理法院经综合考量专利权人及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平衡,可以参照专利侵权民事诉讼“先行裁驳、另行起诉”的精神,先行撤销行政处理决定。如果涉案专利...

管辖|广东马内尔服饰有限公司与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异议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7-20

  裁判要旨:由于合同案件与侵犯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存在较大的不同,合同案件一般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且其影响基本仅限于特定的行为和特定的当事人,而在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当事人通过网络购物方式取得被诉侵权产品,虽然形式上专“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