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注册商标 第15页

他山之石

擅自改变注册商标使用方式构成商标侵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1-18

  (一)基本案情   射阳县大米协会(以下简称大米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业务范围包括稻米生产、加工、服务等。2002年8月6日,大米协会申请注册“射陽大米及图”集体商标, 2005年4月21日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米。射阳大米的具体生产领域包括射阳县临海镇、县...

团队文集

团队律师代理众泰车标著作权侵权案代理词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1-09

  代 理 词   尊敬的各位合议组成员: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之委托,指派我们为本案一审阶段的代理人,现就本案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涉案标识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上作品的要求,应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经典案例

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宋井酒业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1-0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豫法知民终字第8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河南省宋井酒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鹿邑县宋河镇。   法定代表人杨学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思增,系基层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

他山之石

访谈录:滴滴出行D型标识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1-03

  滴滴打车在9日宣布更名“滴滴出行”并启用新Logo——扭转的桔色大写字母D。但是滴滴的新标识刚刚公布,便有网友指出其新Logo涉嫌抄袭。对此,滴滴回应称:新logo设计简单,容易撞衫的概率确实很高。   门诊问题:   滴滴LOGO侵犯他人商标权吗?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他山之石

图案注册商标与他人著作权权利冲突案例一则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1-03

  案情   司徒尚炎系广州市越秀区直通车眼镜店的个体经营者,该店于2004年5月登记成立。2004年12月24日,司徒尚炎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将“”图形注册为商标的申请,2008年4月20日,国家商标局发布商标初审公告,2008年7月21日发布商标注册公告。2005年1月24日司徒...

他山之石

商标图样的著作权保护之困境与出路——《商标法》保护在先著作权条款的立法精神和审理标准探析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1-02

  摘要:《商标法》中“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条款的立法目的并非要解决“权利冲突”,而是以保护他人其他合法在先权利为出发点,规制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不当商标注册行为。在适用本条款对在先著作权进行保护时,应回归到“著作权保护”本身去确定证明标准,不应对“独创性”提出...

他山之石

商标争议案件中在先著作权的保护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1-02

  作者:汪正,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妍,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原文发表于《中华商标》2014年第10期   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其中的在先权利包括在先著作权。在先著作权是商标争议案件中可以运用的一个重要武器,具有无需登记即可自动保...

他山之石

从“人生丰收时刻”纠纷看广告语知识产权保护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1-01

    “南国汤沟酒,开坛十里香。”清代戏剧家洪升诗中所提之酒,即产自连云港灌南县汤沟镇。这里自古盛产佳酿,有“美酒之乡”的美誉,汤沟曲酒厂就坐落在此。   远在千里之遥的湖北宜昌市龙泉镇,亦有知名白酒品牌——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稻花香”),已连续11年入...

他山之石

商标案件中以著作权主张在先权利的判断——评析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北京创盈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2-16

  本案要旨   以著作权来主张在先权利的案件可以遵循以下判断思路:首先,判断当事人据以主张的图案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其次,判断当事人是其主张权利作品的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再次,判断争议商标申请人有接触涉案作品的可能;最后,判断争议商标与当事人主张著作权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

他山之石

注册商标未实际使用无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11-27

  ——评析北京恒天亚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姚世峰诉北京许愿树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本案要旨   商标权保护的本质是对商标所承载的商誉给予的保护。仅获得注册而未实际使用的商标,商标并未累积商誉,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不会对商标权利人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