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中“实质替代”概念的理解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文/张勇 2016年2月27日召开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判断标准研讨会”上,笔者曾有幸做简短发言,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五条发表拙见,会后得到很多朋友的响应,有表示声援的,也有持有异议的。研讨会上发言时间...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文/张勇 2016年2月27日召开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判断标准研讨会”上,笔者曾有幸做简短发言,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五条发表拙见,会后得到很多朋友的响应,有表示声援的,也有持有异议的。研讨会上发言时间...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作者:杨安进 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域名争议解中心专家,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被评为北京市十佳知识产权律师。 201...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人们愈来愈强烈地感受到设计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标志,设计师及其设计活动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桥梁,理应受到社会法制的规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在《伯尔尼公约指南》一书中指出:“鼓励社会创作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基本先决条件之一。”纵观...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作 者 | 孔庆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来 源 | 知产力 【要旨】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知识,通过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特征,能够想到利用该技术特征来解决本专利面临的技术问题,且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可以认定该对比文件具有技术启示。但对...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作者:江苏高院 陈芳华 案号: 一审:(2011)宁知民初字第00447号 二审:(2012)苏知民终字第0218号 合议庭: 一审:卢山 周烨 雒强 二审:王天红 陈芳华 罗伟明 裁判要旨: 在销售者所销售的被诉产品既有正品也有侵权产品时,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进行侵权判定:销售者...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主 题: 《专利法》司法解释(二)之重点解读 主 讲 人: 李剑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主 持 人: 李雨峰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院副院长 嘉 宾: 喻志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作者: 赵世猛 日前,莱茵体育发布公告称,莱茵体育将以不低于1.5亿元的价格,收购国广控股持有的中华网(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双方将基于现有的网络平台——中华网,全力打造“品牌+体育”的多媒体网络平台,同时双方将通过国广控股旗下媒介资源,...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作者:姜小薇 【弁言小序】 专利审查工作中对创造性的评述多使用三步法: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第二步,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第三步,判断要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这一判断过程以申请日之前普通技术人员的眼光进行技术定位,寻找技术缺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文/林俏俏 2011年8月,张某在其司考培训课堂上发表言论,“凡是中国大陆女孩子到法国留学的,回来之后都是烂得一塌糊涂,都是超级潘金莲”。这段视频被网友发布至微博,经著名学者于某转发后,传播速度加快,引发热议。2011年底,张某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于某诉至法院,认为于某的微博转发行...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04-10
【精英嘉宾】 李 剑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 蒋 彤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 副主任 杨红菊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三处处长 崔国斌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本期沙龙主持人) 孙远钊 北京大学访问教授、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 吴玉和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