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的文章 第234页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与上海普奇实业有限公司、王朋生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9

  裁判要旨:   1、由于抵触申请能够破坏对比专利设计的新颖性,故在被控侵权人以实施抵触申请中的外观设计主张不构成侵权时,应该被允许,并可以参照现有设计抗辩的审查判断标准予以评判。   2、进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抵触申请判断,应当将被诉侵权设计方案与抵触申请公开的设计...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丹阳市盛美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与童先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9

  裁判要旨:   1、涉案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设计特征,均体现在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中,而正是这些区别设计特征,使得涉案专利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明显区别于现有设计,也即这些区别设计特征是涉案专利的创新之处,其相较于涉案专利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整体...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深圳市邦杰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恒金源实业有限公司一案审审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原审判决采纳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涉案专利有效的决定,对申请再审人恒金源公司提交的现有设计抗辩的证据不再进行审查,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8)民申字第824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与珠海阳光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由于“脚踏板”类产品整体形状差别不大,一般消费者会更加关注相关部位的具体设计。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的上述区别,对于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显著影响,二者不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民申字第258号   再审申请人(...

经典案例

专利无效|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行政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外观设计的判断主体是对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状况具有常识性了解的一般消费者。对于开关类产品而言,开关通常由开关面板、按键和后部的电器部分组成,购买者在购买开关时会看到开关的各个部分,但并不意味着各个部分都会对产品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通常情况下...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高仪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   1、本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具有美感的创新性工业设计方案,一项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可识别性创新设计才能获得专利授权,该创新设计即是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通常情况下,外观设计的设计人都是以现有设计为基础进行创新。对于已有产品,获...

他山之石

六个案例看商业秘密损失获利额的认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作者:王现辉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来源:知产库   《刑法》219条规定: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

他山之石

平行进口中的商标侵权问题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一般认为,国际市场上同种商品的不同定价是引发平行进口的最直接原因,只要同种商品在不同的国际市场上存在价格差,而且这种价格差在扣除货物的各项进口成本后仍有利可图时,就会有商人将该种商品从低价位国家输入到高价位国家。   平行进口的法律特征   首先,平行进口的对象是附载知识产权...

他山之石

创造性评判中对发明专利构思的整体把握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作者:武方   【弁言小序】   “三步法”作为创造性评判的主要方法,其内涵在于以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视角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重构发明。其中,准确把握发明构思是重构发明的关键。但是,如果忽视了“三步法”的内涵,刻板教条地执行“三步法”的每一个具体步骤,容易将技术方案割裂看待,偏离创...

他山之石

“替他人推销”不包括批发及零售服务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   “替他人推销”是指帮助“他人”销售商品的行为,其既包括为销售者的具体销售行为提供单次的促销或推销的行为,亦包括对销售者日常销售行为提供常规性服务的行为,但该服务并不包括经营者“自己”作为销售主体销售商品的行为,亦即不包括零售、批发服务。   商场、超市的服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