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名符其实吗?

  2013年12月份,合肥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荣誉。笔者作为一名长期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处理的律师对此颇有微词,不吐不快。

  之所以有此感觉,只因近来手里正处理一起周黑鸭商标侵权案件,作为商标权利人周黑鸭公司代理人,起初在与权利人沟通案情时,疑问为什么在商标侵权如此泛滥的情况下,不向合肥本地行政执法部门投诉呢,回答却是无奈之举。执法一线的不作为让公司觉得当下最优选择应为司法途径解决

  自接手案件后,笔者有意观察了下合肥大街小巷周黑鸭标识侵权现状,可以说,若将合肥周黑鸭店面总数加起来,比合肥本地快餐连锁老乡鸡品牌也差不了多少。完全模仿的有之,高度近似模仿亦有之。同时,通过网络检索也发现近年来合肥公众对周黑鸭假冒行为也多次渠道反映投诉过,但结局均是不了了之。还记得笔者前期在调查取证时,相关执法机关还夸赞律师为合肥公众做了一件好事。当时心里也嘀咕,权利人向执法机关投诉时,为什么受理机关就不能冲在一线,为权利人,为合肥公众做一件好事呢。

  商标虽有私权本质,当下是应以司法保护为主导,但当一侵权现象如此严重,消费者的权益已经严重受到侵犯(因假冒而导致卫生质量问题媒体也曾报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的集体失声,不知何为?

  诚信为市场发展基石,从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角度而言,当假冒满天飞时,这个市场不是在孕育品牌,而是绝对的扼杀。长此以往,市场如何健康发展?当下很多企业在考察进驻一个新的市场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已较为重视,以此投资环境怕只会影响合肥招商引资的后腿,

  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对于执行机关是一项政绩,但合肥市民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益于此牌匾,我们每个人都应扪心自问。

  窥一斑而知全豹,希望不要让一只鸭子而失了合肥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高贵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