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文字或图形禁止构成商标,商标的作用有哪些?

  一、哪些文字或图形禁止构成商标

  我国《商标法》对禁止构成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有如下要求: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胸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0、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二、商标的作用有哪些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的费用一标为2000元,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商标保护一般由当地工商局配合调查,协商不成是由法院来实施的,在大多数制度中,法院有权制止商标侵权行为。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