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程序是怎样的,商标异议裁定有哪些?

  一、商标异议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异议处理程序:

  1、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二、商标异议裁定有哪些?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