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有哪些办理途径,裁定可能出现哪些结果?

  商标异议申请有哪些办理途径?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异议裁定可能出现哪些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