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如何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一、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

  所谓商标的显著性,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从总体上具有明显的特色,能与他人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的商标区别开来,在市场交易中足以使广般人据以辨别不同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即商标具有独特性和可识别性。

  显著性是商标的自然属性,商标以之与他人的标志相区别。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如何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第一、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第二、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第三、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第四、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第五、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第六、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第七、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