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民三庭庭长许徽:知识产权案利益争夺愈发激烈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全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量同比增长101%,出现井喷式增长势头,显示出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需求和充分信赖。”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2015年安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同时公布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2015年,安徽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860件,比2014年上升101%;审结2679件,同比上升97.7%。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62件,同比上升179%。

  安徽高院民三庭庭长许徽说,与新兴产业、新型商业模式相伴而生的是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要求明晰行为标准、廓清权利界限、平衡利益博弈。

  在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诉余一中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中,众大公司称,原专利权人、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给众大公司两项发明专利后,余一中多次发函称众大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还警示众大公司客户若采购涉专利纠纷产品可能有法律风险,但其又不起诉众大公司。众大公司于是将余一中告上法庭。

  确认不侵权之诉是近年来知识产权诉讼中较为新颖的一种案件类型,其立法本意在于解决原告因被告发出警示但又不提起诉讼而陷入的不确定状态。实践中,关于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法定条件存在较大争议。

  法院经审理明确,该诉的成立以被告实际拥有等待确认的、是否被侵害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前提,其自称或自以为拥有、但实际不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能作为确认的对象,故驳回众大公司起诉。此案对安徽法院今后受理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白皮书显示,2015年,安徽法院新收著作权案件1416件,同比上升478%,而涉及网络的著作权纠纷案件达到1302件,占一审案件收案总数的46%,几乎是“半壁江山”。

  白皮书分析认为,不同于前期规模性商业维权纠纷大量成讼所引起的案件数量激增,安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高速增长包含更高的技术“含金量”和更激烈的利益争夺,涉及复杂技术事实的新型案件增多,需要明确具体法律界限的疑难案件增多,裁判结果涉及企业生存的重大案件增多。以往商业维权系列案件审理中“调解一件、带动一片”或“一份判决书全系列通用”所带来的高调撤率、高结案率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