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律师在合肥高新法院参加连续三天的serv—U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作为美国磊若软件公司serv-U著作权在皖维权代理律师,团队律师年前向合肥高新法院提起了系列诉讼案件,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案件经过一次庭审后,受理法院组织了第二次开庭,并将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承办法官为马箭、李楠、赵晨及相关陪审人员。

  在连续三天的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如下争议问题了详尽查明,其一,美国磊若软件公司是否为涉案软件的著作权人;其二,目前美国磊若软件公司所采用的telnet命令格式所返回的信息能否作为被告侵权的证据;其三,损失赔偿标准方面,原告前期销售数额能否作为最终判赔依据。

  欣慰的是,在团队律师多次请求涉案被告将域名网站服务器安装服务日志向法庭提交的背景下,法院最终采纳该代理意见,即明确要求被告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法庭提交其服务器软件安装日志,否则将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