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国际商标的续展

  续展注册,是指延长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根据规定,商标国际注册的续展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的6个月内,国际局将非正式地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续展事宜,其中包括有效期届满日期。如果注册人未能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申请续展的,另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未申请续展的,国际局注销国际商标注册。在上述期限内申请的,商标国际注得以续展 10年。

  续展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提交国际局,也可以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办理(具体要求见国家工商总局局长2 0 0 3年第7号令)。直接申请的,填写英文申请表格“MM11(E)”、或法文表格“MM1(F)”。通过商标局提交申请的,应当填报外文申请书,并同时填报中文表格。

  国际局收到续展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其注册簿上登记,予以公告,并将申请寄变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继续对国际注册商标予以保护。

  办理续展申请手续的,申请人可以依其意愿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代理的,国际局和商标局一般将与代理人直接通讯。

  办理续展申请也应当交纳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