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政策法律分析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0-07 文|百度公司法律顾问王海凤、章娅玮 自广电总局发布56号文和181号文后,互联网电视制造商纷纷与牌照方展开合作,随之而来的是牌照方(即法院判决中所指的平台商)亦陆续卷入诉讼战局。 先看涉及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平台商)的两个经典案例,并从案例中分析牌照方的侵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