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4-24
皖知协〔2015〕31号 信息来源:协调指导处 各市知识产权局,广德、宿松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新的“万千百十”总体工作目标,着力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经审核,确定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为我省第二...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4-24
皖知协〔2015〕31号 信息来源:协调指导处 各市知识产权局,广德、宿松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新的“万千百十”总体工作目标,着力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经审核,确定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为我省第二...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4-24
来源:安徽省知识产业局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贯标试点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 T29490-2013)在我省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贯标),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贯标试点单...
yang 发布于 2015-04-24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网 裁判要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为实现软件与机器的捆绑销售,将软件运行的输出数据设定为特定文件格式,以限制其他竞争者的机器读取以该特定文件格式保存的数据,从而将其在软件上的竞争优势扩展到机器,不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
yang 发布于 2015-04-24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网 裁判要点 1.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知名商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在国际上已知名的商品,我国对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仍应以其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为必要。故认定该知名商品,应当结合该商品在中...
yang 发布于 2015-04-24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网 裁判要点 判断具有地域性特点的商品通用名称,应当注意从以下方面综合分析: (1)该名称在某一地区或领域约定俗成,长期普遍使用并为相关公众认可; (2)该名称所指代的商品生产工艺经某一地区或领域群众长期共同劳动实践而形成; (3)该...
yang 发布于 2015-04-24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网 裁判要点 从事互联网服务的经营者,在其他经营者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强行弹出广告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妨碍其他经营者正当经营并损害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原则性规定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相关...
yang 发布于 2015-04-2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发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进行了清理和编纂。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经清理和编纂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
yang 发布于 2015-04-24
基于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六十条以及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的规定,如果能提供购货收据、销售合同、发票等书面单据来证明所销售的涉案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且能充分解释对涉案销售行为并不知情,则可免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免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该涉嫌侵权产品可能...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4-24
来源:三友知识产权 其实专利分析师这个岗位存在已久,只是由于从业人员大多与日常生活较为遥远且没有固定的职业称谓而没有被大众所熟知。(说到底这是专利行业从业人员的软肋了,由于不能像医生、工程师一样常常在平民百姓周边曝光,做的工作也多为纸上与脑力结合的工作,因此跟熟人们讲起来...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4-24
来源:宣言专利 我国《专利法》确立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是实用技术,而外观设计保护客体的是能应用于工业的美学表达。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因在客体上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在侵权行为的认定上也就明显的差异。本文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