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论》读书笔记之七——专利商标权客体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一、专利权的客体 1.以一部专利法同时保护三个不同的客体,是我国的专利法特点之一。在许多国家,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也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却不在专利法中,这些客体所享有的权利也不一定是“专利权”。它们可能享有“准专利权”,也可能享受版权的保护。 二、商标权的客体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一、专利权的客体 1.以一部专利法同时保护三个不同的客体,是我国的专利法特点之一。在许多国家,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也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却不在专利法中,这些客体所享有的权利也不一定是“专利权”。它们可能享有“准专利权”,也可能享受版权的保护。 二、商标权的客体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数据库是一种汇编作品,只要汇编本身具有独创性,则可以使有关数据库成为版权客体。 2.1978年,美国关税与专利上诉法院在复审弗利曼申请案的上诉中,提出不能笼统的把计算机软件排除在专利法保护之外的观点。其认为,只要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并不是纯数学运算方式的再现,并且对提...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一、文字作品以及音乐戏剧等作品 1.以速记符号或以密码写成的报道、文章;以极少数人能读懂的文字写成的作品均享有版权保护。 2.有少数国家明文规定作品的标题(或书名)也属于受保护的文字作品之一部分。 3.戏剧作品指的是剧本文字本身,而非一台戏的现场演出的活动。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郑成思认为:只有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重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才希望达到疏而不漏,才可能进一步完善。 2.现行的专利法(要求保护客体至少具有三性)、商标法(要求保护客体至少具备“显著性”)、版权法(要求保护客体至少具备“独创性”),是某种“强保...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侵犯知识产权的无过错责任 1.1997年初,国际工业产权保护协会(AIPPI)召开的专家会议上,谈到:在确认是否侵害了知识产权并要求侵权人停止有关侵权活动时,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确定是否赔偿被侵权人或确定赔偿额度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知识产权的无形性...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Trips第9条第2款规定:版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 2.至于什么是版权构成要件中的“创造性”,英国法律及司法实践认为,只要作品中体现了作者的劳动,就应当认为该作品具有独创性。但同是英美法系国家的美国几乎是在同一时期,最高院在F...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1994年我国第一起“枫叶”商标侵权案中,对于是否能适用英美法系国家的反向假冒规定,持反对意见者未明晰商品经营者长期经营的两个目的,其一是近期的,即尽快得到利润;其二是远期的,即闯出自己的牌子。而后者正是打击反向假冒的充分理由。 198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过一部“...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知识产权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评估: 其一,在贸易中的转让或许可; 其二,企业合并,或建立合资企业时,一方或或双方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 其三,企业破产清偿; 其四,以知识产权设定质权的; 其五,在侵权诉讼中涉及侵犯经济权利的损害赔偿。 2.一切知识产...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1.早在1810年,一位西方大法官说过一次大实话:商誉就是企业给顾客们的商业信誉。 2.商誉一般包括:商标、商号、顾客名单或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商品或服务(提供者所拥有的、具有识别性的营业点、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域名、传真号码等)、研究与开发状况及有关骨干人员的声誉。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9
题述中的“专”指专业律师,“代”指律师代理。 今天接到同行一个电话,有关专利诉讼的案件。其作为一实用新型案的代理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遇到对方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电话咨询如何应对。 在电话短短沟通的近二十分钟里,为能够给其正确法律答复,我问了几个专利诉讼中的专业问题,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