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的文章 第219页

经典案例

计算机软件|上海奥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创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3

  裁判要旨: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原则性规定对未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列举的市场竞争行为予以调整,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同时,为避免不适当干预而阻碍市场自由竞争,应严格把握适用条件,适用该条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被诉行为未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具体列举,也无其他...

经典案例

计算机软件|迪思杰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等与成楚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3

  裁判要旨:根据京洲科技司鉴中心(2013)知鉴字第013号鉴定意见书的结论,九桥公司的产品DDSforOracle软件和iStream软件与迪思杰公司的DDS(06325版)软件相似度很高,显然九桥公司的涉案软件使用了DDS(06325版)软件的主要部分、实质部分。根据鉴定结...

经典案例

计算机软件|深圳市商讯网信息有限公司与深圳网势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3

  裁判要旨:1、目标程序的判断。通过技术分析,原告的检材与被诉“E销通”软件的目标程序存在差异,以此无法由目标程序比对判断二者是否具有技术同一性,由此需要进行二者源程序的比对判断。2、通过双方源程序判断。被诉“E销通”软件目标程序是使用C++语言、基于MicrosoftVisu...

他山之石

孔祥俊教授有关商业秘密侵权保护的谈话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2

  由中国人民大学、伯克利大学和洛约拉大学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美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于11月14-15日在深圳举行,本届论坛聚焦“知识产权与经济转型”。来自中美两国的政府官员、法官、学者、国际组织代表及企业界人士参加了此次论坛,并围绕知识产权与经济转型等相关的问题展开了研讨。   ...

他山之石

广东高院对美的公司诉奥克斯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2

  作者 | 吕可珂   近日,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公司)诉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奥克斯公司的上诉,维持此前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这意味着...

他山之石

专利侵权案中如何正确解读功能性技术特征–评郭某诉金辉房地产开发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2

  作者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蔡伟   【案号】   (2013)榕民初字第137号   (2014)闽民终字第59号   【裁判要旨】   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在进行侵权比对时,不能简单地将能够实现该功能或者效果的所有技术方案均纳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

经典案例

计算机软件|陕西统率资讯有限公司与西安方天科技资讯有限公司等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2

  裁判要旨:案中陕西统率公司作为“跨时代ERP”的软件著作权受让人,已合法掌握了该项软件的商业秘密,方天公司亦认可其侵犯了陕西统率公司的“跨时代ERP”软件著作权,同时方天公司使用的软件与陕西统率公司的软件有高比例相同之处,由此说明方天公司使用了“跨时代ERP”软件中的商业秘密...

经典案例

计算机软件|江西智汉电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与卢思根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2

  裁判要旨:在本院明确要求下,原告仍不能明确其享有权利的内容,故其主张的著作权内容并不明确,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及《计...

经典案例

商业秘密|淄博星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中瑞电气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2

  裁判要旨:为了解上述客户所需求产品的种类、规格、价格、供求状况等相关信息,中瑞公司付出了相应成本,经过长期、多次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在交易的习惯、意向、价格条款、交货规则、货款结算等方面均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交易习惯,上述客户已从一般的、不特定的、可以从公共信息中获知的客户群中...

经典案例

商业秘密|杭州绿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诺培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经营秘密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6-11-21

  裁判要旨:绿纽公司还要求对合同模板和价格政策按照商业秘密保护,但未能证明合同模板和价格政策符合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或具有实用性等法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其中合同模板还因对方客户的持有而显然不具有秘密性,故绿纽公司主张对该些对象按照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亦无证据支持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