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之思想、创意是否可以得到保护?

来源:赵虎 | IPRdaily | 王梦婷

一些独一无二的想法是不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呢?的确有些人有这样的疑惑,那么思想、创意是不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们有时会开玩笑的说,如果苹果砸在自己的头上,说不定世上又多出某条定律。的确,我们有一些人常常认为自己的想法是独一无二的,说出来会让世人震惊的,但这些想法是不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呢?
  
的确有些人有这样的疑惑,那么思想、创意是不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判断是否侵犯著作权的时候,有一个非常基本的原则:思想、表达二分法。
  
思想是看不到、摸不着的,思想不能被保护,没有人可以垄断思想(知识产权其实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垄断权);当思想被具体的表达出来的时候,表达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比如,电影《非诚勿扰》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其中蕴含的爱情、友情、对社会的批评等思想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思想、表达二分法说起来简单,但是彻底区分开却不容易。作品的主题思想肯定属于思想的范畴,文字表达肯定属于表达的范畴。创意往往认为属于思想的范畴,因为只是一个idea而已,可能很有价值,可能非常有意义,可能除了你谁也想不到,但是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比如,想到了一个非常好的谍战题材的故事,在没有形成作品之前,不能得到保护。形成作品之后,不能阻止别人创作发生在同一时期、都是国共双方的谍战题材的作品。
  
作品的结构、脉络、故事发展的主线是属于思想的范畴还是表达的范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分析了。
  
由上文可见,思想并不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只有一个想法是不够的,无论是思想还是创意都是要形成作品之后,才能考虑其是否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