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材料

  一、什么叫商标专用权质押

  商标专用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材料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商标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该报告作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