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具体有哪些要求

  一、如何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细则》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资格:任何单位或个人。

  申请时限:1988年1月13日以后,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申请书件:

  1、《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一式两份,载明理由;

  2、有关证据材料。

  评审规费:(同驳回复审)

  二、申请撤销有哪些要求

  1、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副本寄送被申请人。限期答辩;

  2、被申请人拒绝答辩或埏过时限答辩,不影响商标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