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来源:无论阅读

作者:丁宪杰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是指对某一企业目前所拥有(包括自产或购买)和使用的知识产权状况所进行的系统性检查,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经营秘密、专有技术和商业标识、许可状态等的检查。简言之,如果说知识产权审计是针对自身健康状况的体检,那么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则是对他人健康状况的核实。一般而言,在并购、合资、许可证贸易、资本投资、上市以及知识产权资本化等情况下,均需要进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

  权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解决权利来源的正当性问题,防止将来被他人釜底抽薪;

  权利的有效性:解决权利的效力问题,防止接受到的是失效资产、并确定资产的剩余效力时间;

  权利的确定性:解决权利是否经过适当的法律途径得以确认的问题,防止将来被他人抢占;

  权利的稳定性:解决权利是否在法律上处于稳定状态的问题,防止被他人无效或撤销;

  权利的完整性:解决权利的有用性问题,检查权利是否覆盖相关业务,防止受让的权利实现不了收购目的;

  权利的行使风险:解决行权能力问题,确定维权可能性或可能的程度。

  进行适当的知识产权事前尽职调查有利于买卖双方,而且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开展商业协作。我们在生活当中多少都有过买东西“上当”的经历,或有过买到不尽如人意的东西却被冷冷地告知“货物出门概不退换”或“买方自付其责”的经历。有是这可能只是让人有些不快而已,但有时却可能会造成“损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

  其实,在商业环境中也同样如此,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买、卖、使用许可或特许经营,更是如此。在此方面,我们更要重视如何防止出现令人不满意的结果,或尽量减少由疏忽所带来的影响。不仅如此,如果多加小心,还有机会使一笔好的交易变成一项重大投资,而且视所属交易方,还会实现重要节约或重大增益。在知识产权买卖或使用许可过程中,极为常见的情况是,人们只重视数字运算,而忽视一些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知识产权的真正权利人是谁?知识产权是否仍然有效?权利的转让具有独占性吗?

  因此,知识产权事前尽职调查是必由之道,决非奢侈之事。在公司并购、接管或出售过程中,在进行使用许可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谈判过程中,在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买卖过程中,进行事前尽职调查时都至少应当检查如下内容:

  同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认真讨论从交易中能得到什么;

  了解所购买或所出售的是什么,以及对买者或卖者承担的义务;

  进行全面、独立的检索,了解知识产权所有权、知识产权的历史及维持费或续展费的情况,以确保各项权利依然有效,这对确认对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十分重要;

  请对方提供可能对所涉知识产权的使用产生影响或限制的其他知识产权的详情;

  其他检查还包括:

  检查版权方面的影响──有关文字、手册、小册子等所有权;

  确认知识产权是否有任何抵押;

  就专利而言,了解是否存在任何改良专利的详情;

  确认是否有任何诉讼或侵权案件涉及该知识产权;

  了解并要求提供所涉知识产权的重要时间安排(例如使用许可期限等);

  要求提供重要第三方的详情,比如商标的共存协议中的限制性条款、许可协议中的限制性条款;

  最后但却是经常被疏忽的一点:永远要确保卖方有权出售其知识产权。

  进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步骤一般为四步:初步调查,重点审核,权利自由行使评价和调查报告的撰写。

  初步调查包含了被调查者的陈述以及相关信息检索(核实陈述的信息、发现遗漏或问题);重点审核为下述七个要点,特别是所有权问题,有效性问题,权利限制问题,以及权利的可行使性;权利自由行使评价(FTO)主要涉及他人专利是否构成我方业务的阻碍,相关他人专利的权利范围调查,权利字面范围,审理过程中的权利解释和放弃,和我方业务产品与他人专利权利范围的比对;调查报告的撰写需客观地反映问题,以及对风险可控性的评估。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审核要点如下:

  1. 控制权检查。需从所有权与使用权两个方面考虑:

  对于所有权,要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对于使用权,要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 有效性检查:

  对于专利:在授权前要检查其所处的审查阶段,对授权后,要检查其年费交纳情况;

  对于商标和域名:检查其有效期;

  对于商业秘密:检查其保密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3. 确定性检查:

  主要是检查有无官方登记,特别是针对非注册商标和未登记的著作权(包括软件);

  4. 稳定性检查:

  对于专利,包括但不限于:

  对于商标,包括但不限于:

  5. 全面性检查。主要考虑是否覆盖相关业务

  对于专利,包括但不限于:

  对于商标,包括但不限于:

  6. 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

  对于专利,包括但不限于:

  对于商标,包括但不限于:

  7.权利自由行使度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自由实施调查(Free to Operation Research);

  他人权利的阻碍;

  共存协议的阻碍;

  申请程序中的权利放弃/不当声明;

  另外,有必要时,也应该了解权利被他人侵害的情况。

  由于费用或时间因素的限制,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有时无法做到全面的调查,必须选择最可能和最重要的内容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其详尽程度可分为以下级别:

  第一级:权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级:权利的全面性和合法性;

  第三级:权利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第四级:权利的可自由实施性检查,包括检索、分析、和可能的规避设计方案。

  针对不同目的,各种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重点可能也需要调整和选择。以下以资本投资技术性企业、以及以品牌收购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资本投资技术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所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有效以及实施自由,保障投资的收益预期,保障投资的退出。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是重点检查对象。其特别需注意的方面有:

  以专利与专有技术为重点,兼顾其它知识产权;

  权利清单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权利的确定性:

  权利的合法性:

  权利的稳定性:

  权利范围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权利被侵害的情况:

  知识产权管理措施的情况:

  品牌收购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目标公司品牌的合法性和可用性。

  权利概况和确定性需要检查以下内容:

  权利有效性需要检查以下内容:

  商标的合法性需要检查以下内容:

  权利稳定性需检查以下内容:

  权利的全面和完整性需检查以下内容:

  权利被侵害的情况:

  商标权管理措施:

  知识产权审计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都是对某个经营主体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客观状态和情况的检查,但由于目的不同,进行的检查方式和内容也会有所侧重。本文结合知识产权的特点列举了一些检查要点,可能遗漏或不全面之处,请同行指教。

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