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发布澄清公告 重申恒大商标为公司所有

  出处:知识产权那点事

  10月21日,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恒大”商标被侵权相关事件的澄清公告,重审了恒大系列商标为本公司所有,并准备对歪曲事实的言论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称,为维护恒大高新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恒大高新分别于2014年10月14日、2014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展开”恒大”商标维权行动的公告》、《关于诉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已立案的公告》.公告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应,也一些片面的、歪曲事实,甚至是攻击性的流言蜚语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流传,对恒大高新的形象和正当的维权行动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公告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澄清说明:

  一、恒大高新经注册已取得”恒大”系列商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自2006年起,恒大高新先后通过申请、转让等方式取得了”恒大”系列商标,目前涉及的”恒大”注册商标有35类数十种产品,并且通过恒大高新的使用和授权使用,在市场上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具有较大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恒大”注册商标是江西省”著名商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二、恒大高新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4]第Y000011号《关于第6931816号”恒大”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14]第Y000012号《关于第6931816号”恒大”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决定:驳回张XX、潘X的撤销申请,第6931816号第32类”恒大”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三、针对一些媒体和个人的不实报道和制造并散播歪曲事实真相的言论,恒大高新将保留依法追究有关方面及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