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判赔额才能实现知识产权“思想换钱”的本质

  作者:王梨华

  来源:知桥商标专利

  知识产权在有些国家翻译成智慧财产权,智慧财产权有一个动态过程,智慧先变成财产,财产变成权,权变成利,智慧意味人的思想,所以知识产权的本质是思想换钱。目前中国专利、商标申请量连续几年全球第一,专利申请量200万件以上,尽管里面有一部分是社会一直诟病的“垃圾”专利(事实上,美国专利商标局也存在不少的“垃圾”专利),但从大数据角度,这么大的专利申请量基数按1%的专利发生纠纷概率来说也有2万件专利纠纷,如果提高一个百分点,就可以增加一倍的纠纷,事实上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也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知识产权法官数量也倍增,未来知识产权纠纷法律市场也会不断扩容,但知识产权赔偿额一直未明显提高,部分法院还出现赔偿额历史倒车,就像股票市场一样波动,如果赔偿额长期无法提高,会出现如下连锁反应,伤害的将是权利人、律师、法官等所有人的积极性,唯独侵权人除外。

  连锁反应一: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伤心逃离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行行出状元,知识产权纠纷专业性强,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积累了丰富的代理经验,随着经验的丰富对律师费要求也水涨船高,但由于侵权赔偿数额迟迟上不去,律师费也无法离谱的提高,目前有90%以上的知识产权案件判决金额在10万元以下,部分案件低到几百或几千元,连交通费都不够,绝多数案件律师费无法高出判赔金额,与目前的房地产、金融、投融资领域的律师费相比差距逐步加大,甚至连原来看不起眼的离婚律师费也比专利律师费高,这也是房价推高惹的“惹”。因此有些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慢慢被房地产、金融律师“带坏”或吸引,开始转行到更有“钱”途的领地发展,造成专业律师伤心逃离。

  由于专业律师逃离,庭审时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强、规则性强,其他领域或新律师代理知识产权案件,容易造成与法官庭审节奏的不合拍,需要法官充分行使释明权,增加法官的工作量,增加查明事实的难度,特别是涉及专利案件的技术比对,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涉及技术问题,更需要具有技术背景的专利律师参与庭审,才使庭审更顺利。法官也喜欢老面孔,如果法官接触的都是新面孔,专业法官找不到“对手”,专业水平的增长也受一部分影响。

  连锁反应二:对新律师没有足够吸引力

  在美国,以专利律师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律师是收费最高的律师之一,在很多新律师眼里,知识产权律师都很受人尊重,专业性强,都高大上,因此吸引了很多新律师的眼球,但就像很多事情一样到了中国就变味了。知识产权纠纷从案情分析、侵权分析、取证、开庭基本上可以不用权利人参与,属于打包性比较强的诉讼领域,律师最后只要告诉权利人的案情结果,属于“交钥匙”工程,所以大量的工作都需要知识产权律师独立完成,工作量大,案件数量多,很多知识产权律师都将知识产权诉讼列为体力活。新律师了解这些残酷的实情后很多打退堂鼓,造成人才断层。

  连锁反应三:法官隐形威信与地位下降

  在我们办理的许多知识产权纠纷实践中,由于侵权人事先知道可能的较低判决金额,所以有时候对案件天然的不够重视,不来参加庭审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法官打电话过去,被告还不把法官当回事,造成法官的隐形威信下降。

  知识产权纠纷标的小,但级别高,多数案件,特别是专利案件起步在中级人民法院,但由于大量案件实际判决金额在几万元,结果二审很多案件发生在省高院。一审三法官一书记员、二审三法官一书记员,加上原告、被告、原告律师、被告律师,合计不少于十二人围绕区区几万元,容易造成司法与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知识产权庭法官相比其他庭法官动辄几百上千万的标的比起来,在法院地位也很难明显提高。

  连锁反应四:侵权成本低容易“鼓励”全民侵权

  由于判决金额较低,只触及侵权人的皮毛,隔靴搔痒,虽然有温州正泰与施耐德的3.3亿的天价赔偿,但也是凤毛麟角,宣传效应大于实际效应,就像教育一样,我们是希望培养一个诺贝尔,其他都是小学生,还是不要诺贝尔,全民都是大学生呢?因此我们认为单一个别案件判决再高,不如所有案件基本赔偿额上升,因为每个案件涉及面更广,更接地气,多数案件侵权成本低,容易“鼓励”全民侵权。

  所以当务之急,在于提高判赔金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提高判赔金额才是硬道理,当其他都无法表达对知识的尊重,都显得苍白无力时,“或许”钱是最能表达对知识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