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赛事转播引纠纷新浪诉凤凰网索赔百万元

  因认为对中超赛事播出享有独播权,近日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诉称,其经中国足球协会、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授权,享有在门户网站领域独占转播、传播、播放中超联赛及其所有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直播、录播、点播、延播。 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凤凰网上设置中超频道,并在每轮中超赛事直播时,在首页设置显著文字标题及专门网页,明确表示凤凰体育将在何时直播何场中超比赛,被告通过在凤凰网上与第三方进行“体育视频直播室”合作的方式达到在门户网站直播中超赛事视频的效果,其行为一方面侵犯了原告经合法授权享有的著作权,另一方面也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停止对体育赛事转播权及其授权领域正当公平竞争秩序和商业模式的破坏;停止其“体育视频直播室”合作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易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00万元并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影响。

  该案等待进一步审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