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与老凤凰银商标无效争议纠纷案

  来源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百年老凤祥,经典新时尚”。始创于清道光年间的百年民族品牌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凤祥)在珠宝首饰行业一直以来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开庭审理的两起商标无效请求行政纠纷就涉及了老凤祥公司“老凤祥” 系列注册商标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老凤祥公司为主动维护其在珠宝、首饰等商品上较为知名的“老凤祥”、“老凤祥及图”等商标的商标权,分别对“老凤皇银LFHY”商标(简称诉争商标一)和“老鳯皇LAOPHOENI”商标(简称诉争商标二)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裁定,对上述两诉争商标均予以无效宣告。李某军不服二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由法官王东、人民陪审员沙太宝和李永刚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老凤祥与老凤凰银商标无效争议纠纷案
  诉争商标一

  老凤祥与老凤凰银商标无效争议纠纷案
  诉争商标二

  
  原告李某军诉称
  
  一、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二、诉争商标经宣传和使用在核定使用商品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三、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贵重金属合金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的商品均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四、第14类相关商品上包含大量含有“老凤”或“凤祥”二字的已获准注册商标,根据审查标准一致的原则,诉争商标应予维持注册。综上,原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第三人老凤祥公司主张
  
  一、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已分别构成近似商标,原告所主张诉争商标经使用已与原告形成一一对应关系无证据佐证。二、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贵重金属合金商品通常理解为金条首饰等,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珠宝首饰等商品一同销售,已构成类似商品。三、原告与第三人同属上海,原告搭名牌便车的主观恶意明显。四、第三人“老鳯祥及图”商标知名度极高,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应按照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老凤祥与老凤凰银商标无效争议纠纷案
  引证商标一、二

  老凤祥与老凤凰银商标无效争议纠纷案
  引证商标三

  
  法院认定
  
  根据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是否分别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首先,关于商品相同或类似的问题。本案中,就原告持有异议的二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贵重金属合金”商品,该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的“珠宝;首饰”等商品虽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并不属于同一类似群组,但上述商品的原料多为金、银、铂等金属且销售渠道上多为在珠宝首饰专卖店、商场珠宝首饰柜台、典当商行或线上珠宝首饰店铺中销售,并且在功能、用途和消费群体等方面亦趋同,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贵重金属合金”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商品,并无不当。
  
  其次,关于商标近似的问题。本案中,诉争商标一由常见字体汉字“老凤皇银”及其对应的首字母组合“LFHY”构成,又由于诉争商标中的“银”字使用在第14类贵重金属合金、银饰品(首饰)等核定使用商品上显著性较弱,故“老凤皇”为其显著识别汉字。诉争商标二由诉争商标由常见字体汉字“老鳯皇”及对应字母组合“LAOPHOENI”构成。各引证商标均由汉字“老鳯祥”构成,其中“鳯”字为繁体字,引证商标三另有凤凰图形组合。两者相较而言,二诉争商标的显著识别汉字“老凤皇”和“老鳯皇” 与各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汉字“老鳯祥”均以“老凤”二字为首部,其在文字构成、文字排列顺序、呼叫等方面均相近。就含义而言,诉争商标中的“凤皇”通“凤凰”,含义为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其中雄的叫“凤”,雌的叫“凰”,象征祥瑞。各引证商标中的“鳯祥”二字的含义同样为以百鸟之王象征祥瑞,故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含义亦相近。同时,考虑到老凤祥公司的“老鳯祥”和“老鳯祥及图”商标在相关商品及行业中较高的知名度,若允许二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之上共存,易使相关公众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产生混淆误认。被诉裁定的相关认定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确认。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军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被告及第三人均表示同意判决结果,原告未明确表示是否提起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对在珠宝首饰行业享有极高知名度的老凤祥公司商标权的保护问题。老凤祥公司的“老凤祥”注册商标曾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是跨越三个世纪的经典中华民族珠宝首饰品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认定商品类似时,在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同时,坚持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作综合判断,从而使得认定商品是否类似的结果更加符合市场实际;而在认定商标近似问题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充分考虑了市场实际及“老凤祥”系列注册商标的极高知名度和悠久的历史传统,既体现了对“中华老字号”及走向世界的百年民族品牌有力的保护,亦对未来潜在的傍名牌、搭便车等商标注册行为进行了威慑与警示,切实践行了我国当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大力发展民族品牌的国家战略。
  
  老凤祥公司已对大量其认为会与其“老凤祥”系列商标造成混淆的商标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展现了其维护自身品牌的决心与努力,也为其他知名企业增强主动维护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意识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