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整理人 | 合肥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一、申请及受理
  
  1、申请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照片”,通过邮寄或者直接向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品种权申请文件,一式2份。
  
  2、审查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予以受理,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寄发“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3、不符合要求的品种权申请不予受理,寄发“不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初步审查
  
  1、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启动品种权申请初步审查程序。
  
  2、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送交新品种繁殖材料(提供繁殖材料标准:详见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公告内容http://www.cnpvp.cn/?id=58)。
  
  3、审批机关自接到品种权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初步审查。
  
  三、实质审查
  
  1、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审批机关送交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的新品种繁殖材料。
  
  2、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3、审查品种权申请是否符合规定(品种权审查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委托农业部有关新品种测试机构对申请品种进行DUS测试,或者派员考察申请人按要求所做的试验结果,为授权提供依据。)。
  
  4、经审查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并办理有关手续。
  
  5、颁发品种权证书,并予公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官方申请费用: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
  
  2、品种权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3、能否授权符合四性要求:
  
  (1)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
  
  (2)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3)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4)稳定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4、申请到授权周期大约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