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之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聚网视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裁判结果】

原审法院认为,爱奇艺公司、聚网视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聚网视公司采用技术手段绕开片前广告,直接播放来源于爱奇艺公司的视频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判令聚网视公司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6万元,并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一审判决后,聚网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爱奇艺公司通过“广告+免费视频”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爱奇艺公司对其视频内容采取了加密措施,聚网视公司通过破解爱奇艺公司验证算法,取得视频播放密钥,从而绕开了爱奇艺公司的片前广告直接播放视频,使其用户在无需付出时间成本的情况下,观看爱奇艺公司视频,这将导致部分爱奇艺公司用户转而成为聚网视公司的用户以及爱奇艺公司广告点击量的下降。同时,聚网视公司让其用户观看爱奇艺公司视频时,其自身无需支付运营成本,相应的运营成本皆由爱奇艺公司承担。聚网视公司知道软件的提供会出现损害他人利益的后果,仍实施该行为,具有主观故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视频聚合应用软件聚合了多家视频网站的视频内容,却不播放来源网站广告甚至嵌入自身广告,其在给用户提供更便捷的视觉享受的同时,也引发了法律争议。视频聚合应用软件究竟是技术创新还是不劳而获的搭便车行为呢?本案通过对聚网视公司“VST全聚合”软件播放视频技术原理的查明,得出客观上其系通过实施破解爱奇艺公司加密技术取得有效的播放密钥,达到绕过爱奇艺公司广告直接播放视频内容的目的。主观上,聚网视公司开发运营软件目的是在吸引用户同时免于支付版权、宽带等营运成本,究其本质属于不劳而获的“搭便车”行为而非技术创新。据此,法院判定聚网视公司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首例视频聚合应用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本案判决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