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

  有很多的朋友对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该如何办理,商标许可的条件是什么等等一系列的情况还不是很清楚,小编就整理了一些知识,为大家详细的解答:

  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准备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5)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时间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三、商标使用许可条件是什么?

  1、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因此,只有注册商标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商标法律保护,不需建立商标的使用许可关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担法律意义的商标侵权责任(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除外)。

  2、商标许可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才可以作为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他人不能假借注册人名义或者受注册人委托,充当商标法律意义上的许可人。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专用权范围仅以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范围,其标的不受法律保护,已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图/文来源:百度图片/西湖区知识产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