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运营常见四种方法

  利用专利真的能赚到钱吗?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如何才能让我的创新也能帮我赚到钱?

  湖北华烁科技公司将其拥有的5项催化剂专利打包许可给河北一家化工企业使用,对方支付了5000万元人民币,该交易刷新了武汉技术交易最高金额的纪录。这不是全部,目前该项目已与另外两家公司签订了专利许可合同,加上与河北公司的合作,该项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总金额已达到1.5亿元。

  无独有偶,细心的人从朗科(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的科技年报中可以看到,专利许可收入成为朗科的主营业务,营业收入达1500多万。

  因此,不禁有人要问,利用专利真的能赚到钱吗?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如何才能让我的创新也能帮我赚到钱?

  针对这样的疑问,笔者整理了常见的利用专利赚钱的方式,包括专利转让、许可、质押、技术入股等,并对最常见的几类作出解释。

  专利转让——一锤子买卖,专利权归他人

  2014年11月25日,郑州大学与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签字仪式,郑州大学常俊标教授研发的“一类新药布罗佐喷钠(bzp)”以4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上述案例是典型的专利转让案例,也是常见的“产学研”模式,高校将其研发成果转让给企业,由企业将研发成果转化成产品。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的所有权移转至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原专利权人不再拥有该专利的支配权。简单理解,专利转让即为将标的专利由a所有转移成b所有,属于“一锤子买卖”。

  专利许可——专利权出租,专利使用权归他人

  2012年,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加压生产熔融硝酸盐的工艺方法”获专利许可费3400万元。而事实上,专利许可类似于专利权出租,其“租赁”方式分多种。

  1、独占许可—整租:专利权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后,只能被许可方一者独自使用,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专利记载的技术。相当于房屋出租后,连房主也不能住一样。

  2、排他许可—双方合租:除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可以使用该专利记载的技术。相当于房屋出租给一个房客,该房客与房东合租,且约定不能租给第三方。

  3、交叉许可—换房住:专利权双方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对方使用,一般情况是相互免费。相当于两个房主,a住b的房子,同时将自己的房子给b居住。

  4、普通许可—多人合租:专利权人自己可以使用该专利技术,同时可以将该专利技术许可给多个用户。相当于房主可以将房子租给多个房客,自己也可以与房客合租。

  5、强制许可—政府征房:专利权被政府征用,以一定的价格支付专利许可费用。相当于政府看中某房,规定房主必须将房子租给他人使用。

  而在现实生活中,相较于“一锤子买卖”的专利转让,更多公司愿意利用专利许可来通过专利获取长期利益。

  专利质押——专利权、专利使用权均归专利权人

  2014年4月,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获得79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引起了业内关注。其中,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110件专利、34件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79亿人民币贷款,是迄今为止国内融资金额最大的一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专利质押与专利转让、专利许可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专利权和专利使用权均保留在专利权人手中,仅仅在出现事故时,质权人有权支配专利权,即可以通过许可、转让、实施等方式获利。因此,在现有的专利权质押过程中,由政府引导的质押较多。而且,鉴于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特性,且其实际价格受市场、运作人能力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影响,现有的质押多以有形资产担保为基础,鲜有单纯的专利质押融资,其成熟度还有待提高。

  技术入股——专利与人一起走

  以专利技术为入股条件,形成技术入股也是现在常见的通过专利赚钱的手段之一。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更多的会将带专利的技术入股看作商业合作的手段,而弱化专利本身的价值。因此,对于投资方来说,光拥有专利,而没有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技术专家,很可能专利最终变成“专”而不“利”,即拥有专利权却无法转化为产品,不能变成提高经济效益的工具。

  总之,利用专利赚到钱,已经可以看到很多鲜活的案例,而且,这样的案例只会越来越多,标的额越来越大,最终引导大家重视专利、学会利用专利“发家致富”。

  来源:知识产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