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合法来源抗辩的举证责任和证明尺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9-14
【导读】 侵权产品的使用者、销售者与制造者就各自的行为分别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查明或认定了侵权产品的制造者就当然推定使用者、销售者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免除其举证责任。也不能因为制造者已经承担了侵权责任,就免除合法来源抗辩不成立的使用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对于合法来源证据的...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9-14
【导读】 侵权产品的使用者、销售者与制造者就各自的行为分别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查明或认定了侵权产品的制造者就当然推定使用者、销售者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免除其举证责任。也不能因为制造者已经承担了侵权责任,就免除合法来源抗辩不成立的使用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对于合法来源证据的...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9-13
合肥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拥有多名双证律师(律师+专利代理人),此优势为行业及客户共同认可,在专利申请方面,团队与一般代理机构优势对比: 在后期的专利维权中,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是专利权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依据。 这个法律依据的技术特征,以专利申请时的状态为准,在...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9-13
文/赵建刚律师 一、综述 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院)在2013年11月8日发布的“指导案例20号”,是专利知识产权领域少有的指导案例——《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以下称本案)。可以说...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9-09
图文无关 来源百度 孙某系“出租汽车顶灯”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后发现阜阳市部分出租车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制造使用与权利人外观设计相近似的出租汽车顶灯产品,上述被诉侵权产品的整个制造过程,均在阜阳市交通局、阜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及阜阳市出租车管理站监管下执行。 2...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9-08
“当遭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时,被控侵权人的第一反应不应是手足无措,只问可能会赔多少钱,而应马上找一位专业的专利律师帮忙分析一下,看看那个专利证书上的外观设计是不是个纸老虎。” 这是摘自专利学院的学员刘兴彬律师的学习笔记,在参加完专利学院广州站沙龙后,刘律师受到当天培训讲...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9-07
裁判要旨:对于护栏花类产品而言,整体由中间圆环形花样与上下立柱轴组成属于惯常设计,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在上述方面的相同点不会对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而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的是中间圆环内的图案、圆环与立柱的接头以及柱头形状的具体设计,这也是该类产品通常可以进行设...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9-04
案由:杨某是专利号为ZL99115066.X、名称为“一种可燃性垃圾的处理方法”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2002年5月,杨某发现贵阳某公司在铁合金厂安装的高温裂解炉及回收装置侵犯了其专利权,遂于2003年1月向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请求处理,要求责令被请求人贵阳某公司立即停止专利侵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8-30
近几年的报道当中,我们看到了非常多的专利官司,尤其是大企业互相控告,阻挠对方产品上市。这其中就有我们很熟悉的苹果与三星之间关于智能平板产品的诉讼。最近,在惠普要推出高性能3D打印机的节骨眼上,它也成了被告。这些专利官司,看着离我们很远,但是事实上,无论成功与失败,其实都和我们...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8-29
作者 | 石必胜 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来源 | 知产力 前文的分析表明,《专利法》要求专利问题的判断主体应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因此专利法官应当具有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为了确保专利法官对专利问题的准确判断,确保专利法官满足《专...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8-29
作者:朱瑾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处长;许谅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 今年4月1日向社会公开的《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第71条,旨在遏制网络专利侵权行为多发态势,切实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保护。条款明确了网络环境下相关专利侵权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