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的文章 第889页

他山之石

“红灌之争”加多宝启动上诉 称知名商品装潢和商标可分离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2-24

  12月22日,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召开媒体说明会。加多宝表示将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一审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而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在 “红灌之争”关键性的问题商标与装潢是否可分离的问题上,加多宝再次称知名商品装潢和商标可分离。   加多宝集团已启动上诉程序 称...

他山之石

传统元素在独创性认定中的掌握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2-24

   ——评沈阳治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北京新蓝达想贸易中心等侵犯著作权案   出处:中国标局   案号:   (2014)朝民(知)初字第32856号   【裁判要旨】   美术作品的保护与其他作品的保护一致,要求有一定的独创性。在包含传统元素的情形下,应合理考量两者的比例,以确...

团队文集

从知识产权判例检索数据看小米公司知识产权现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2-23

  作者:陈军律师   近日,从小米手机印度销售被禁,到董明珠称小米为小偷,不禁让人感叹小米缘何遭此骂名。笔者有兴对近四年来小米、华为、中兴三手机制造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进行检索,现将检索数据提供如下,鉴于检索平台数据的不完整性,故这里只有数据,没有评析。   检索平台:中国知识产...

经典案例

商标侵权|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等侵害商标权纠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2-23

  合肥商标律师按:商标侵权诉讼中,若销售者以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进行销售,法院一般会认定销售者主观明知涉案产品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故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肥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2014年12月23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

经典案例

著作权侵权|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2-23

  合肥著作权律师按:因涉案作品的较高知名度等因素,小米公司未能履行到相应的审查义务,故而法院认为小米放任明显侵犯著作权的作品进行上传和传播,主观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合肥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2014年12月23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

经典案例

假冒注册商标罪|章泽榜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2-23

合肥商标律师按: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如何认定非法经营数额一直是较为争议问题,本判决中对此作出:“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

他山之石

专利侵权|现有技术抗辩中的技术比对若干实务问题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2-23

  作者:李文红   我国在2008年通过的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确立了现有技术抗辩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专利纠纷司法解释)的第十四条作出了配套规定,随着司法实践的积累,在现有技术抗辩的实务操作上的若干问题也需要不断地加以探讨和总...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中誉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九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再审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2-23

  合肥专利律师按:最高院在此份判决文书中论及两个问题:其一,禁止反悔的前提条件,及从属权利要求相关技术特征,如果在权利人授权或无效程序中未予明确放弃,该技术特征并因为并入独立权利要求而发生任何变化。其二,现有技术抗辩中,何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基于公知常识能够从现有技术中直接...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无锡市隆盛电缆材料厂等与西安秦邦电信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侵犯专利权纠纷再审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2-23

  合肥专利律师按:专利诉讼中,相信方法专利最令人头痛,尤其是作为专利权人,如果是新产品方法专利,其应该首先举证产品为新产品,而后再证明新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相同。于此情形下,法院才会让被告承担方法专利不相同或不等同的举证责任。当然,本案也涉及到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鉴定问题、赔偿评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