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区别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那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我们来逐一解答。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保护的客体不同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见,发明既可以保护方法,又可以保护产品,材料等。并且,对于产品的类型也没有限制,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并且,只能保护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

  二、发明和实用新型对创造性的要求不同。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三、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力度不同。

  因为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高于实用新型,所以一般会认为发明的价值也要高于实用新型。因此,无论是在专利权的许可或转让时,还是在侵权诉讼的判赔时,发明专利的获益或获赔往往可以高于实用新型。

  四、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是:提出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权或驳回;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是: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授权或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即专利性审查,较为严格,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形式审查,不涉及专利性审查。换句话说,实用新型专利只要文件不出错 (明显出错)都会授予专利权。从审查周期来看,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较长,3、5年是正常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较短,快的几个月,慢的也只要一年半左右。

  五、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最长保护时间不同。

  从保护期限来看,发明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为1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费用不同。

  发明和实用申请阶段,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是900元/项,而实用新型的申请费是500元/项。另外,发明专利申请还要缴纳50元/项的公布印刷费和2500元/项实质审查费。授权后每年的年费,发明也要高于实用新型。当然,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那么代理机构收取的发明代理费也是高于实用新型的。

  以上列举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区别,在实践中一项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包含适应新型,有时为了争取时间,先申请实用新型,同时又申请发明专利,这要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