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形象遭侵权 漫画家成功维权

  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漫画家胡靖、胡玲与北京怡莲嘉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侵权卡通形象上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北京怡莲嘉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道歉,赔偿原告胡靖、胡玲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十万元.

  案情回放

  河北省石家庄市漫画家笔名南靖北玲,本名胡靖、胡玲.是一对双胞胎姐妹.是卡通形象胡椒默与胡椒豆创始人,胡椒默与胡椒豆于2007年6月9日创作完成的卡通形象,并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该卡通形象特点为蘑菇头、大黑眼圈、圆脸等,个性突出.胡靖、胡玲以此为原型开始绘制插画及漫画故事,在众多杂志刊载,其作品多次参展、获奖,被大量网民传播.

  卡通形象胡椒默与胡椒豆

  2012年11月,胡靖、胡玲得知北京怡莲嘉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天猫官方旗舰店,销售其生产的”觉”品牌床上用品”俺们两口子”四件套,其中未经许可使用了胡靖、胡玲的卡通形象胡椒默与胡椒豆,署名为北京怡莲嘉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并进行版权登记。

  随后,胡靖、胡玲分别到河南省许昌市及河北省石家庄市公证处进行数据保全,两次公证证据显示被告的实际销售数量共计达4727件,原价1376元,其中活动价分别有:539.39元、559元、499元.

  2013年7月22日胡靖、胡玲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北京怡莲嘉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最终于2013年10月22日,此案件的管辖区裁定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此后,被告很快恢复了”俺们两口子”四件套的线上及线下销售.

  2014年6月20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决北京怡莲嘉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含有侵权图案的床上用品,并在由北京出版的全国发行的非专业报刊上刊登声明,向原告胡靖、原告胡玲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与诉讼合理支出共六万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原审法院对原告胡靖、胡玲提交的石家庄与河南的公证光盘并未打开审查,原告胡靖、原告胡玲认为原审法院未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充分审查,故赔偿金额较低,不服原审判决,重启维权之路,于2014年7月7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案件证据来看,”俺们两口子”床上用品四件套中的枕套和被套上印制的卡通人物头像与胡靖、胡玲主张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的相似,且位置显著,容易在第一时间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再者考虑到普通消费者在选购床上用品时,图案往往是重要因素之一,且涉案侵权产品主要采取网络销售方式,消费者在购买时接触不到产品实物,故图案较之材质、手感等因素在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决定时,比在传统实体店销售方式中可能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怡莲嘉美公司在与秀色联合举办的”寻找爱睡‘觉’的睡美人”推广活动中使用了涉案侵权产品的图片进行宣传,亦证明胡靖、胡玲主张的作品在怡莲嘉美公司获取侵权所得时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原审法院并未对石家庄和河南公证光盘进行拆封和查看,且在原审判决中也没有提及河南光盘中有关”俺们两口子”床上四件套的销量和售价等内容,由此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过低.最终因审查,认为原审法院未就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充分审查,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所确定的损害赔偿数额偏低,本院将予以调整.

  判决结果:北京怡莲嘉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含有侵权图案的床上用品,并在由北京出版的全国发行的非专业报刊上刊登声明,向原告胡靖、原告胡玲公开致歉,明确其侵权之事实,消除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影响,并赔偿胡靖、胡玲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十万元.本案为终审判决.

  探访漫画家:你不去维权,就是纵容不良商家的行为

  终审宣判后,《中国知识产权》对原告胡靖、胡玲进行了采访.当被问及对终审结果是否满意时,他们给予了肯定的答案.以下为采访全文:

  Q:对终审结果满意吗?

  A:比较满意,这是个迟来的判决.

  Q:记者发现目前网络上仍有商家在销售”俺们两口子”侵权四件套,你们怎样看待?

  A:我们感到更多的是无奈,维权的道路太漫长太艰辛了,凭着我们个人的力量太微弱了,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动漫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尊重动漫作者的辛勤劳动,为动漫行业提供公平合理的发展空间,为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驾护航 !

  Q:对于这长达一年多的维权,你们有什么想法或感触吗?

  A:从2012年底起,我们开始走上维权之路,做为弱势群体PK规模庞大的企业,经历了长达一年多的艰难维权之路,频频受阻,在我们看来这件事早已超过其本身的意义,而变成了一种较量,退缩就意味着前功尽弃.

  知识产权在中国是一个从无到有、又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很多人普遍对知识产权认识模糊,重视程度非常不够,怕麻烦,但如果发现侵权行为你不去维权,就是纵容不良商家的行为!

  这次维权过程,我们首先感触最深的是取证的艰辛.要立案的话,必须要提供有效证据,即要购买侵权产品、索要发票,还要在公证处保全住侵权商品的所有信息以及销售交易记录.

  由于原审法院未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充分审查,故赔偿金额较低,我们不服原审判决,重启了我们的维权之路,将维权进行到底!此刻出现了一种声音:”上诉也会维持原判,你们没有响亮的名声、社会地位及影响力,也没有社会背景怎么能和大公司抗衡?”面对巨大的精神压力,我们几度失望的想要放弃,最终我们调整心态,据理力争!坚信法律的公正和神圣!直到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为我们弱势群体做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主持了公道!让我们相信司法依然公正,是神圣的!司法的公正尊重了每一位公民,不会因为公民的背景和社会地位受到任何影响!保障了社会的和谐!

  近日,我们看了习近平主席:当前司法领域存在司法不公、”吃了原告吃被告”等问题相关新闻报道,特别是习近平主席指出,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主席说,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使我们看到了国家对于司法的重视,此次维权过程中深深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和神圣是不可侵犯的,我们更加坚信自己的坚持是正确的!

  作者:尹兆静

  出处:China 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