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再陷侵权纠葛:网剧还未播,版权惹争议

来源:新京报 |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企鹅影业获独家授权改编网剧,阅文集团声明其他改编属侵权

作为悬疑盗墓题材的开山之作,《鬼吹灯》坐拥千万“灯谜”,是炙手可热的IP,但大IP有大烦恼,连网剧也衍生出不同版本。2015年9月11日,企鹅影业联合万达影业、梦想者影业在京宣布,将《鬼吹灯》两部共8本原创小说的网络改编版权全部收入囊中,启动网剧拍摄计划。近日,也有其他公司计划于近期宣布开拍“《鬼吹灯》网剧”。既然《鬼吹灯》改编权已有所属,为何能由其他公司拍摄?对此,《鬼吹灯》原著版权拥有者——阅文集团表示,目前市面上真正拥有《鬼吹灯》网络剧改编权的,仅有企鹅影业一家公司。未经授权,使用《鬼吹灯》的世界观架构、人物名称等作品要素进行影视作品的改编行为,均有可能被视作侵权。

授权给了谁?企鹅影业拥有网剧改编权

据了解,《鬼吹灯》系列小说作品共由《精绝古城》、《龙岭迷窟》等8个故事所组成,系作者天下霸唱发布于阅文集团旗下起点中文网的网络文学作品,同时,作者天下霸唱已独家将《鬼吹灯》系列包括其可能撰写的续集、前传、后传、外传等全部作品独家转让于阅文集团,阅文集团拥有该系列作品全部的著作权财产权利。此前,阅文集团将这8本小说的影视改编版权分别授予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和梦想者影业。

在今年9月11日企鹅影业成立发布会上,公布的8部网络剧计划中就有《鬼吹灯》,电视剧业务部总监方芳表示企鹅影业已将《鬼吹灯》两部共8本原创小说的网络改编版权全部收入囊中。而拥有该系列小说网络改编版权的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和梦想者影业,基于对企鹅影业的信任,最终将各自手中的版权交予了企鹅影业,使《鬼吹灯》能够成功合体,并完整地呈现给观众。方芳也在发布会上表达了对两家公司的感谢,并承诺:“企鹅影业一定会匹配最顶级的制作团队,用最顶级的明星,最优质的资源,打造出最顶级的网剧。”

续集番外泛滥?“胡八一”不是谁都能用

阅文集团表示,在《鬼吹灯》网剧改编权归属于企鹅影业的前提下,其他公司未经阅文集团许可,将无权使用《鬼吹灯》的世界观架构、人物名称等作品要素进行影视作品的改编;任何未经授权的改编行为,均有可能被视作侵权。一直以来,市场上各种打着《鬼吹灯》续集、番外篇、同人文、新创作旗号的小说频繁出现,令人难辨真伪。但事实上,能被粉丝们真正认可的,唯有目前起点中文网上登载的原著小说。

阅文集团对此进一步解释称:“阅文集团授权给了万达和梦想者影业,万达和梦想者影业与企鹅影业合作网络剧,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公司套用《鬼吹灯》的世界观架构,或者借用胡八一、王凯旋、Shirley杨、明叔等这些读者耳熟能详的角色名字来拍摄电影、网剧的行为均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如果有其他任何个人或者公司宣称授权或者改编《鬼吹灯》的电影或网剧,可以断定,这要么是侵权行为,要么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借用‘鬼吹灯’这三个字的宣传效应吸引眼球,但是实质上与《鬼吹灯》系列小说没有任何关系。”(记者 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