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近似商标的认定,与使用企业名称“文字近似”如何判断?请看下文分析。
判断商标与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否近似,应主要考虑公众的视觉效果,综合字形、读音、含义进行判断。
只要字形、读音之一基本相同并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以及不同经营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造成误认混淆的,即应认定为近似,同时还应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显著性和知名程度。
近似商标是指在同种行业或同一类别的同一项目的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
例如:两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图形商标与另一组合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文字商标与另一图形商标所指同一事物、两商标的图形虽不近似但文字读音相同并无法区别其所指事物的、两商标虽然使用不同的文字但其含义相同的、商标设计思想和色彩相近,且整体观察容易混淆的商标。以上这些情况的商标,都为近似商标。